孫豐:不能讓童工案這麼不了了之

孫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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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訊】從性質上說,在人身侵犯的野蠻和殘忍程度上童奴案並不亞於“6.4”屠殺。當然“6.4”鎮壓具有示範和先導的作用,它的嚴重性不僅是死了很多人,而且摧毀了人類倫理。屠殺一旦發生,人心便是:政權可以一不高興就殺人,還有什麼行為能算得上是罪惡呢?還有什麼事是不可以幹的呢?什麼行為才能算得上傷天害理呢?

心靈的標準沒有了!

只要有功利於己,都可以幹,不論採用什麼手段──這就是倫理的淪喪。

所以說鄧小平的最大罪惡乃是掃蕩了中華倫理。屠殺令一下,整個民族的腐敗和政權向黑社會淪陷就勢不可挽。不管下達屠殺令的鄧小平意識到沒有,槍聲一響就不再有理可論。無論人想幹什麼,在實施前都有個怎麼去幹的自問,這就是倫理。國家殺人作為事實發生後,發財心切的人自然就泛起:國家都不拿殺人當回事,我又何須尊理講理呢?這就是“6.4”鎮壓的後果──摧毀了中華民族幾千年所建立的心理依憑。鄧小平最不可饒恕的罪行就是瓦解了民族得以存身立命的心靈依託,解體了維繫我們的文化。

如果“6.4”殺人符合人類倫理,那鄧琳、鄧榕又何須喊叫呢?什麼集體決定、責任不能讓一個人承擔?……既然屠殺是對的,還怕承擔嗎?只有鄧淋、鄧榕的心先已判定了他爹的行為是罪行,才有推卸的必要和努力──這才是此地無銀!鄧小平自己已坦然承認他的行為是犯罪,否則他不會在還沒殺人時就為殺人做下辯護,造下理由:6月2日上午他與李先念、彭真、楊尚昆、薄一波、王震、李鵬、喬石、姚依林開會時說:“我們不在乎別人說我們什麼……”,試問事情還沒發生,他怎麼知道別人要說他呢?他怎麼知道“這說”是對他作出屠夫的譴責呢?這證明這裏的鄧小平不自覺流露出自然人格,與常人一樣認定他將採取的殺人手段是野獸行徑。只是他的黨人格占了上風,他才“別國的社會制度我們管不了”(暗含:不能去殺),可中國的事他能管了,他就不管別國人譴不譴責,非殺不可了。鄧小平的自然人格都承認了他的黨人格是犯罪,又哪有鄧琳、鄧榕撇清的份?

從人權上說,山西磚窖童奴案在性質上比“6.4”屠殺更慘忍、更野蠻,因為這是些兒童。我們無法想像:那些非法窖主、包工頭、打手,還有讓人不能容忍的倒賣童工的員警和勞動監察幹部,他們誰沒有孩子嗎?他們的心是肉的、還是狼的?那是些從八到13歲的孩子呀,稚嫩得一掐一包水,且不說繁重的勞動,他們連起碼的行為能力都不具備,還處在受監護的地位,是什麼都不懂的娃娃呀,狼心狗肺的傢伙們怎麼能忍心來糟蹋、甚至殺死這些弱不禁風的幼苗?他們怎麼下得去手呢?這是我怎麼想也想不通的。須知:18年前在天安門廣場上爭取民主的(無論是學生還是市民)卻都是有行為能力並能對自已負起責任的成人。

因此孫豐說:山西童奴案的性質比“6.4”慘案更加野蠻和血腥,更聳人聽聞!更嚴重的問題是它存在了十年,十年呀!國府領導人民抗擊日寇也才用了八年!野獸的“731部隊”也不過如此,可那是另一個民族對別民族的蹂躪,山西童奴案卻是我們本民族中的敗類對我們自己孩子的罪孽,他們怎麼能下得了手呢!這幫畜生!多少孩子永遠地離開了世界!罪孽的共產主義!

更讓人不能容忍的是:山西童奴案不是沒暴露、沒揭發,請看:

1、“山西黑窯十年前就被曝光”;
2、“陳建教,人稱‘小黑臉’,一個帶著俠士色彩的傳奇漢子,國務院授予的全國先進工作者,湖南省第八、九、十屆人大代表,2005年度中國十大法治人物。他曾經臥底京城黑工地,救出大批被困的民工,也曾經臥底長途車,一手掌握了長途車上犯罪分子的底細,然後推動多省力量進行毀滅性打擊。”

胡錦濤還有什麼臉跑香港去臭擺?溫家寶還有什麼臉整天哭鼻子抹淚出洋相?!山西從十年前就發生拐騙黑奴下窯的案子,如果共產黨政權真有一點良知能讓它發展到今天這種綁架、販賣一條龍的程度嗎?這個事實證明了:共產黨政權已不是管理國家,它的官員忙著搜刮民脂民膏,政權為自己的腐朽所致與民眾的對立尖銳到殘酷鎮壓都已無用的地步,因而導致了它內部的分裂與衝突,使政令廢弛,難出中南海。因共產政權已陷於崩潰前的掙扎,它實際上早已無力施政,以99年南聯盟使館炸案和法輪功鎮壓為界,這個政權就不再履行社會職能,其主要的功能都用在對崩潰的防備和堵截上,它的黨系統和政府方面的社會職能系統都只用在對人的控制和對付事變上,政權的功能全處在被動的地位,被對垮臺和受審的恐懼所制約,根本沒有心思也沒有餘力來實施正常的國家管理。即使初聞童奴案曾引起憤怒與震驚,產生過有所作為的沖幼,但醜聞進一步曝光所可能引發的震動立刻就使他們恐懼了,退縮了。就只有死盯盯地弱化事態的程度和性質,以掩飾內心的恐懼和避免引發火山爆發。

許多人直指胡、溫,呼籲追究他們瀆職罪,不作為罪,這是理所當然的,試問世界上哪個國家發生了這種案件總統能夠繼續坐下去?還有人提出這是制度問題,其實仍舊沒有擊中要言,這一案件的本質應是──

共產主義政權的性質所決定!

所謂政權的性質也就是政權對什麼負責的問題。共產政權以實現共產主義理念為最終目標,是對制度負責,這就是它的性質。可是人是已有性質的,人來到世界並且活著是為它的先驗性質所使然,一切物質所能實現的只能是自身的性質,人怎麼能放棄生命性去服從共產主義呢?要讓人享受到自由就只有廢止共產主義。而要想共產不被廢棄就只有犧牲人去對主義負起責任。胡錦濤是個不思維而被成見束縛死了的人,這些思想他是根本無法理解的。他的全部活動都是在對政權負責,以政權不丟在他手裏為最高責任,即便案子初露時閃過一刹那的憤怒也立馬因不是他要負的責任而鬆弛。所以:“22日,中國勞動保障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工作組召開新聞發佈會,宣稱山西打擊黑磚窯專項行動已解救農民工359人、童工(包括待確認年齡的)共21人。可是,400個呼救的家長只有二人領回了他們的孩子,有父母出面求救有名有姓的孩子就有1,000多人仍然不知下落”。

即使“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紀檢組長張鳴起一行,親臨山西省洪洞縣一個黑磚場視察,到了現場卻發現,那些包身工、奴童竟不見了,八名癡呆者也不知去向,而他們所居住的黑屋也被身分不明者‘毀屍滅跡’,現場只留下一堆瓦礫,連那六條眾所周知的兇猛的狼犬也一條都不見了。頭一天才去過黑磚場調查的縣幹部說:‘昨天來時還是好好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一切都是在‘驚動了胡、溫’並下了‘嚴查’命令之後發生的……”。胡錦濤們也不為所動,因為在他看來,死再多的孩子也不會動搖他的政權,但異見人士和衛權活動直接對著的就是政權。他們最初的震怒有可能是真的,但那僅僅是一刹那,跟上的活動就只是裝裝樣子了,他們不敢實也不敢真,一求真一務實共產黨就不僅得玩完,而且他們全得受審判。

山西童奴案為什麼追查不力?就因他們怕真相暴露於光天下,怕人民追究他們的責任,怕一旦玩完自己被押上審判台。

基於上述:海外民運應有所作為,我們不能讓國內的父老失望,良心也不許我們麻木下去,與其互相攻擊抓線人倒還不如把精力用在對胡錦濤政權的譴責上,童奴案不是一件小事情,無論規模和慘忍程度都超過了“6.4”,而且就在共產黨的咽喉七寸上,現在不是發掘而是在深度上窮追的時機,我們自己吃的苦已經夠多了,不能再看著這些全無招架之力的孩子在狼口裏掙扎。我也來求求大家,千萬別放過!國內的藍絲帶行動受到了阻撓,我們海外的人士不接這個火把孩子們靠誰去?

97年,看了一則報導:一位30多歲的母親在地裏勞作,把兩個女兒放在地頭的搖籃裏,誰知上來一隻母狼,這位母親為了女兒就赤手空拳的與母狼搏鬥,她的臉(腮)被狼抓去,肩胛被狼撕開,露著骨頭,手被狼咬斷,她一邊喊,一邊鬥,就是拖著狼不鬆手,直到人們上來把狼打死。這就是母愛,讓我們這些披了“6.4”光環的還活著的父輩為還處在狼口裏的孩子們呼喊吧!救救他們!救救中華!

我們都來學習這位田親,學習河南電視臺記者付振中先生,與共產惡狼勢不兩立,一定要鬥垮它審判它!

對共產惡狼只有一個方針:堅決地打倒!審判!

上吧!朋友們和同志們!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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