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與歐洲四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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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禾楓云溫哥華七日專電)加拿大國貿部長艾民信今天宣布,經過長達九年談判後,加國已與挪威、瑞士、冰島及列支敦斯登四個歐洲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這項與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簽訂的協定,為加拿大過去六年簽訂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也是加國首次與歐洲國家簽署這類協議。

EFTA是由挪威、瑞士、冰島及列支敦斯登四國組成,它們與加國的雙邊貿易總額約為一百一十億加元,相當於南韓與加國的雙邊貿易額。

加國最大貿易夥伴仍是美國,去年雙邊貿易額高達六千二百六十億加元,佔加國全年貿易額的百分之八十二。

艾民信表示,這項協定可望為加國建材、林木、汽車零組件和農產品等產業開創更多商機。

不過,加國造船業協會主席卡恩斯則對來自挪威的競爭表達關切。這項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過程中最大障礙,即在於外國船隻的高額進口稅是否要廢除或降低。

早在公元兩千年,加國自由黨政府時期,相關談判就曾因為此一議題觸礁。當時加國堅決不願取消對外國進口船隻課徵的百分之二十五高關稅,也不願停止對本國造船業的補助,與造船業發達的挪威為此僵持不下。

艾民信今天則表示,根據新簽署的協議,加國將以十五為期,逐步廢除外國進口船隻的高關稅,讓本國產業界有充裕時間適應新的市場狀況。

艾民信也指出,加國在全球貿易市場上所佔比率正逐漸縮減,無論本國產業界支持與否,加國都必須開放市場,讓貿易自由化。自從世貿組織杜哈談判和美洲自由貿易區等多國談判相繼觸礁後,各國都開始積極自行找尋自由貿易夥伴。

他表示,加國上一個自由貿易協定是在二○○一年與哥斯大黎加簽署,過去六年當中,美國已簽訂十六項自由貿易協定,智利十一項,墨西哥四項,澳洲也有三項,「加拿大必須迎頭趕上」。

艾民信也表示,加國另外也與哥倫比亞、秘魯、多明尼加和加勒比海國家展開自由貿易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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