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重點防治對象 貪官家眷和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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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採訪報導)中共中央紀委的官員日前指出,2006年在中國查處的官員腐敗案件中,有七成賄賂款都是由貪官的家眷,甚至情婦收受的。為此,中紀委頒布規定,將官員家眷、情人,以及與他們有共同利益關係的人界定為腐敗案件的「特定關係人」,作為反腐工作的重點防治對象。

中紀委副書記劉錫榮6月23號在重慶作了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報告。他在會上指出,去年中紀委查處的的貪污受賄等腐敗案件中,有70%所涉及的賄賂是由貪腐官員的家眷,甚至情婦收受的。

針對這一現象,中紀委下發了《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將官員的家眷、情人,以及他們的共同利益關係人界定為「特定關係人」,這類人成為未來中國反腐工作的重點防治對象。

據香港《亞洲時報》的報導,近兩年中國媒體爆出的腐敗官員的家眷,甚至情人隨著腐敗官員的落馬一併被查處的一些個案有:

今年2月,原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下馬,他的兒子鄭海榕因涉嫌此案也一同被捕。鄭筱萸的妻子劉耐雪也被有關部門調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位官員表示,關於劉耐雪母子的舉報信堆了很多,「他們一家三口形成了一個非常完整的利益鏈,藥品、醫療器械通吃。

去年11月,隨著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轟然倒台,他在合肥做官的妻子和大兒子被『雙規』;妻子二弟原安徽宿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楊哲信於2006年6月7號被判刑15年;妻大弟原安徽宣城市委副書記楊楓近日受審。去年8月,王昭耀本人被移送到山東省濟南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美國網上互聯網雜誌「中國事務」的主編伍凡先生,就中國腐敗氾濫的現象說—

伍凡:「根據中紀委的公告已經有5萬多個官員被抓了。我看還是很小的數據。有人說是無官不貪,根本不是靠中紀委可以解決的問題。」

在中國近年查處的大要案中,貪官家眷或情人參與受賄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傑寫條子、打電話,由他的情婦李萍收受賄賂款。原北京交通局副局長畢玉璽案則是承包商以借錢的方式送錢給畢玉璽的妻子。河北省委原書記程維高縱容兒子程慕陽非法經商。江西省檢察院原檢察長丁鑫發利用職權為其兒子開辦公司牟利。江蘇省蘇州市原主管城建的副市長姜人傑利用職權為其兒子經商提供便利等等,都是腐敗官員利用職權給特別關係人謀利的典型個案。

最近,中紀委下發了《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對權錢交易的形式,以及認定這些違紀行為作出了具體政策界定。

《規定》指出,現在的賄賂方式愈發隱蔽,房子、車子成為新的賄賂媒介物。行賄基本上不直接送錢,而是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通過市場交易的名義買房子、車子,差額部分就是賄賂。還有以委託人投資證券、期貨等委託理財等名義,官員可以不出資而獲取「收益」;或雖出資,但獲取的「收益」明顯高於應得收益等方式;而且這種隱形賄賂往往通過官員的家眷、情人或共同利益關係人進行,更加隱蔽,更加難以發現,難以認定。

對此,伍凡先生認為,如果中國不進行體制性改革,不允許獨立媒體的存在,中國的官員腐敗很難受到遏制—

伍凡:「它這個根本不是治本而是治標。各種各樣的制度非常嚴格的話,所有的監督機制都運轉起來的話,情人、老婆、小孩根本就沾不上邊。現在只是規定要對這些人,他再走別的路怎麼辦?你再去規定別的路?所以它這個完全是一種行政手段而不是一種法制手段,不是一種輿論手段,並且還是用黨內中紀委的辦法,不是用司法部門,效果會打折扣的。作用不會很大。」

報導還說,目前不少中國官員及其家屬陷入貪污受賄等腐敗羅網表明,中國幾千年來宗派家族文化有著深厚的歷史根源和社會基礎,這種家族情結在目前的中國官場就體現為,官員利用職權千方百計為妻子、兒女和親屬謀取非法利益。

(原標題:中紀委界定腐敗案件「特定關係人」:貪官的家眷和情人)(//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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