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6月24日,北京民間愛滋病志願者胡佳專程驅車前往天津薊縣,看望天津維權人士鄭明芳。今天(25日),鄭明芳也前往當地法院遞交申訴狀。
看朋友 國保車一同前往
鄭明芳曾多次邀請胡佳去天津,但胡佳不是忙碌就是被軟禁。昨天中午,胡佳交了電話費之後,直接開車前往天津,開了80公里路,經過一個半小時,終於見到鄭明芳夫婦。
胡佳說:「費了一點時間,才找到她家。鄰居房屋都很新,唯獨他們的房屋很舊,還拉了鐵絲網。之前她說她家掛有很大牌子,牌子確實很大,現在被當局關閉了。」
胡佳表示,他昨天是開著北京車牌的車去,北京國保總隊的車一路跟著他,一輛是白色現代索納塔,車牌「京FB8233」,另一輛是銀灰色馬自達,車牌號「京FE6034」,這兩輛車長期跟蹤他的。這次沒有貼身緊跟,我停車,他們也停車,我問人,他們也停下來問那人,我問了甚麼,彼此相差距離在二三十米遠左右。
到天津後,胡佳那輛金黃色掛北京牌照的菲亞特轎車停在鄭家門口,非常顯眼。
胡佳說:「鄭家對面也有天津國保的桑塔納轎車在監視,車上坐了幾個人,看著她的那些車和人,倒是沒人上來幹預。這次去,其實我做好了和對方說理乃至打架的準備。我經常和警察打架,和山東、北京、上海警察打過,還沒跟天津打過。」
鄭明芳要胡佳帶方便面給她
6月6日,鄭明芳為了申訴冤情,到中共薊縣縣委門前要求與縣政法委談話。當地政法委書記劉福宏帶領20多人來到縣委門前將鄭明芳毒打後押回家,並威脅要將她暴屍街頭。
目前,鄭明芳家生活非常困難,因她的愛人想吃速食麵。胡佳給他們買了一箱60袋,有12種不同口味的速食麵,還買了一箱牛奶,給他們補充營養。
胡佳表示,「6月 6 日被打後,哭著跟他說:『如果能去看她的話,能否給她愛人帶點速食麵。』其實我早已買好,一直沒有機會給她送去。」
鄭明芳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房屋看起來很破舊。胡佳說:「桌上放著一盤菜和一個大餅,這是他們要吃2、3天的飯菜,那大餅顯然都餿了。她們的生活的確很苦。因此一般人不會要求帶速食麵的,那東西沒營養,吃多對身體也沒好處。肯定沒辦法了,才會這樣。」
胡佳談到,鄭明芳看起來很胖,其實是虛胖,她的肚子比懷孕婦女還大,身體肯定有問題,跟腿的粗細是不成比例的。6月6日被警察打的傷,她胳膊和腿上還有明顯傷痕。她愛人的腳是殘廢的,腳踝可以橫過來,幾乎成90度。」
鄭明芳的丈夫是位殘疾人
一見如故
這是胡佳和鄭明芳第一次見面,但一見如故。胡佳說:「我希望安慰和關心她,如果我們有更多人去關注,一定會對天津的黑惡勢力政法部門有所制約。她是一個女性,丈夫又殘疾,受這樣的打壓,實在不公正。」
鄭明芳向胡佳敘述,最近,天津的冤民被地方貪官霸佔了土地,農民不惜一切代價要討回自己的土地,但遭到貪官用防暴員警和黑社會邪惡勢力,對他們進行打壓和鎮壓,他們走頭無路,幾千人到鐵路上臥軌自殺。而天津防暴隊把50位農民抓起來,其他人都跑了,有的被關一個月,有的兩個月,最後把14位所謂的村民代表判了重刑,刑期最長達12 年,我希望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大陸人權危機。」
鄭明芳向胡佳表示,「我被地方政府一直軟禁在家,但是北京和天津的冤民,常常打電話給我和到我家來,他們向我求助,讓我求助國際社會、求助民主國家和人權組織來關注他們。」
兩張有意義的照片
鄭明芳家裡有一塊寫有高價賣器官的牌子,胡佳看到了就拍照了。這塊牌子是甚麼意思呢?
胡佳說:「她家裡原來過得很好,有上百萬資產,但電腦培訓班被關閉,電腦器材等被抄走了,現還了,但裡面東西被掏空了,只剩下空殼,她家的財產是被當地政府黑惡勢力搶奪光了,走投無路下,拿著這塊牌子,去天安門廣場討公道,與其說是賣器官,不如說這是對當局的一種抗議方式吧。」
另一張照片是鄭明芳原來開的公司,現房屋已破破爛爛,並拉了鐵絲網。胡佳說:「總之,跟原本相差太遠了,已經找不到原來的樣子。」
鄭明芳曾在天安門舉這標語抗議
鄭明芳原來開的店面,如今沒有了
鄭明芳的電腦被當局抄走,還回來只剩下外殼
鄭明芳原來開的網吧
今天去法院 鄭明芳沒被打
因鄭明芳2年申訴的有效期,這兩天到期,她之前也一直申訴,但始終出不了家門。一出門就被當局攔阻或被打。
今天早上,鄭明芳夫婦開著殘疾摩托車前往法院,當地政法委的書記帶著幾輛車,就前後挾著他們,用喇叭對他們嗶了好幾次,讓他們停車,但沒硬攔截他們。
鄭明芳到了法院,法院說「這是刑事案件,申訴有效期長一點。」聽到這一消息,鄭心理踏實很多,她怕有效期過了,就沒辦法申訴了。
胡佳表示,鄭從法院出來後,直接去找律師,請律師寫一個申訴狀,如果不被當局攔阻的話,還會去法院遞交申訴狀。她今天沒有被打,真是謝天謝地。
胡佳指出,鄭明芳案件本來就是冤案,跟葉國柱兄弟、劉安軍一樣,涉及到拆遷、維權上訪的案件,這是政法系統內定的案件,他們每個人都經過勞獄之災,出來後還一直受到當局的騷擾和打擊壓制。
胡佳說:「希望天津政法部門不要一錯再錯,做為一個婦女被冤獄,她去申訴一下,有甚麼問題嗎?這本身是公民的合法權利,希望她今天有機會向法院遞交申訴狀。」
*鄭明芳小檔案*
鄭明芳是天津的維權路女鬥士,1998年,她與殘疾的丈夫經營電腦產品業務,經營許可齊全,但成功後遭當地貪官嫉妒,巧立名目不斷濫收費用,因抵受不住官員苛索,開始踏上維權之路。
2004年,鄭明芳與北京維權人士葉國柱發起聯名簽署申請「在天安門廣場舉行918萬人大遊行」,被中共以「非法經營」莫須有之罪誣陷監獄兩年,並且強拆鄭明芳500多米的商業店舖,將家中的40多台電腦硬碟等內部零件掏空,損失十幾萬元。
在獄中鄭明芳受盡酷刑折磨,傷病滿身,於2006年9月出獄,出獄後她仍遭中共欺壓監視,但她還是一直上訪申冤和幫助其他訪民維權,而遭到中共長期軟禁。
(視頻: 胡佳聽鄭明芳敘述天津訪民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