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3日訊】(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參加歌唱比賽走紅的楊宗緯將悔過書貼在個人的部落格上,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悔過書必需要經過檢方核定才算數。至於,楊宗緯要服六十小時勞役的部分,可能要等到高檢駁回北檢的再議之後,再傳喚他到案執行。
楊宗緯因為涉及變造身分證,遭到台北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為期一年,楊宗緯除了必須服勞役六十個小時外,還要寫五百字以上的悔過書。雖然楊宗緯已經把悔過書張貼在個人的部落格上,不過,台北地檢署發言人林錦村表示,楊宗緯的悔過書必需要經過檢方核定,而目前承辦檢察官也還沒有收到楊宗緯的悔過書。
北檢表示,雖然檢察官已經決定給予楊宗緯緩起訴,不過程序上還是必須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等到再議被駁回之後,緩起訴才算生效,也就是說楊宗緯必須服勞役六十小時的部分,應該會等到高檢駁回再議之後,再通知楊宗緯執行,檢方不排除要楊宗緯參加反毒、反賄選的活動,以換取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