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在中國大陸深圳經商的江蘇商人陳榮龍指出,他於十年前在揚州瘦西湖畔購買的一幢佔地四百八十四平方公尺的別墅,在沒有簽定任何拆遷協議書的情況下被強行拆毀,而負責拆遷工作的瘦西湖街道辦事處卻表示不知道此事。
中國「市場報」報導,陳榮龍表示,他於十年前購買這棟別墅時出資人民幣近百萬元,原打算做退休後的住所,但去年十月份接到通知,說是為了瘦西湖風景區的整體規劃要拆遷。
去年十一月起,拆遷單位開始與陳家商談拆遷補償方案,報價為三十萬元,陳家表示不能接受。隨後,負責拆遷的揚州新維揚拆遷公司電話約陳榮龍面談,陳的妻子朱美玲如約前往,卻被「強行談話」十小時,直到陳家人一再努力,陳妻才被放出來。
由於未能達成協議,拆遷單位便強行拆房。拆房過程共三天,期間陳家人曾向當地「110」多次求救,警方一開始也做了筆錄,並要求施工者停下來,但後來再找「110」,警方也不肯來。房子被拆後,陳家無論找到誰,都說與他們無關。
陳榮龍迫於無奈,只好向「市場報」投訴。他氣憤的說:「房子拆了,找誰誰都不認賬,似乎房子是自己飛走的。」
而瘦西湖管委會副主任兼瘦西湖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陳克祥則稱,陳榮龍的房子是誤拆的,「我們讓拆的是另一幢,結果拆遷公司給拆錯了。」
報導說,陳榮龍的要價是兩百五十萬元,而拆遷部門只肯出一百五十萬元。拆遷方還指出,陳榮龍的房屋雖然兩證齊全,但是當年是違規建房,開發單位的當事人和批准的領導幹部,目前都已經被雙規或判刑。
不過,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杜慶江認為,揚州瘦西湖街道辦事處和揚州新維揚拆遷公司的做法,顯然不符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