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9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19日報導)根據聯合國的報告顯示,泰國乞丐收入每月平均可達1萬銖(2427港元),比一般勞工收入還高。
聯合國機構間湄公河次區域反對販賣人口計劃辦公室官員帕娜達指出,根據一項針對泰國140名柬埔寨兒童乞丐的調查,高達80%的柬埔寨兒童乞丐是跟家人與親戚來到泰國,9%的兒童乞丐有肢障問題,41%則是嬰兒,平均一天行乞的時間長達18小時,主要區域是在曼谷與巴達雅。
帕娜達指出,泰國的最低日薪為184泰銖,相對於柬埔寨的兒童乞丐,其中22.6%每天行乞所得在251泰銖到300泰銖之間,18.9%的所得落在751泰銖到1千泰銖之間,另外還有一名兒童乞丐在皇家田廣場的每天行乞所得竟然更高達1500泰銖,甚至兩千泰銖,都遠比泰國的最低日薪高出許多。
絕大多數的柬埔寨兒童乞丐,都是從泰、柬邊境的波貝市搭乘公車到曼谷的北部巴士總站,再分頭到曼谷、巴吞塔尼與春武里府分別行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