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7日訊】據文匯報引述中通社16日消息,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5日終審判決,駁回二戰期間被強擄到日本的41名原中國勞工向日本政府和企業索賠人民幣700萬的上訴案。
此前,東京地方法院和東京高等法院分別在一審和二審判決中都以法定索賠權的20年請求權時效已過為由,判決原告方敗訴。日本最高法院在終審判決中也以同樣的理由駁回了原告方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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