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貪官遭刑拘 上訴法院不立案

法院:「市委明確傳達中院:凡是到北京上訪的,不管是什麼原因,被公安行政拘留的,一律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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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因舉報貪官、揭露司法腐敗內幕,河南洛陽市民王百林兩度遭到當地公安拘押,王百林提起行政訴訟,但洛陽市澗西區法院至今拒不立案。

王百林14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直呼自己遭受連環冤案。他說,自己一心為國為民除貪官,結果由於官官相護,貪官一直逍遙法外,國有資產無法追回,而自己卻連連遭到不公對待。

他說,「雖然如此,我還是會繼續做下去,直到討回公道」,「遭遇打擊報復我也不怕」。

今年66歲的王百林自述,2000年1月,他公開署名向洛陽市澗西區檢察院舉報了澗西區公安分局局長徐振江、原特警隊隊長劉剛,合夥動用「罰沒款」倒賣報廢汽車、侵吞國有資產143,790元的黑幕,但澗西區法院拒絕立案。

之後,王百林多次赴省、京上訪舉報,但至今無人查處。

去年5月12日,王百林到北京公安部信訪口上訪,在信訪接待處大門口,遭到警號為040949為首的七、八個人的毆打,並被威脅說:「再來北京上訪打斷你的腿」。王百林到北京市建國門派出所及北京復右街派出所報案,但無人辦理。

5月21日,王百林被澗西區法院、公安分局的人從北京帶回洛陽。23日上午,珠路派出所副所長李榮國帶領十餘名公安民警闖入王百林的家中,強行綁架王百林,並對他實施行政處罰拘留十天。

王百林說,「珠路派出所副所長是受澗西區公安分局指使的,是為了打擊報復我,他們這麼做是非法的。」



王百林不服行政處罰,以處罰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使用法律錯誤、越權辦案、程序嚴重違法等理由,於6月19日向洛陽市公安局法制室提起行政復議。

洛陽市公安局法制室7月28日下達了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了原來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決定。王百林又向澗西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被拒絕立案。

澗西區法院院長明確告知他,不予立案的理由是:「市委明確傳達中院:凡是到北京上訪的,不管是什麼原因,被公安行政拘留的,一律不予立案。」

在狀告無門的情況下,王百林上網粘貼文章尋求法律保護,因此再次遭到當地公安局的拘押。

今年3月6日,澗西公安公局,以王百林在網上粘貼誹謗文章為由,對他作出了「強行對王百林治安拘留拾日」的決定。王百林再次向澗西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澗西法院再次不立案。

王百林說,「我現在隨時都會遭到公安、法院打擊迫害,希望外界關注我的人身安全。」(//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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