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9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採訪報導)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5月8日前往臨沂監獄探望服刑的陳光誠受阻,他帶給陳光誠一本依法可以帶進監獄的《中國殘疾人保障法》盲文本,獄方拒絕收轉。陳光誠依法多次要求家人見面為他代寫申訴和檢舉狀,獄方至今不作安排。
5月8日,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先生的大哥陳光福前往臨沂監獄探視陳光誠,沒有獲得准許。
陳光福先生當晚接受記者的採訪,談去監獄的經過—
陳光福:「今天我本來就是專門來看光誠的,因為『五一』假期剛結束。但是到了監獄以後才知道已經調整了會見時間。像光誠這種情況在『新收監』裡邊的,原來不分時間,一個月能見兩次,現在每個月只能見一次,五月份22、23日兩天屬於會見時間。所以我這次就沒有見到他。」
陳光誠先生於2005年公開揭露臨沂地區在計劃生育中使用暴力,例如動用暴力強制墮胎、結紮,監禁、毆打當事人和他們的親屬等。當年8月,陳光誠和他的太太袁偉靜被當局有關方面軟禁在家中。2006年3月陳光誠被綁架,6月21日被逮捕。
今年1月12日,陳光誠案在重審時多位證人被綁架不能出庭的情況下,被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零三個月。陳光誠的太太袁偉靜一直被軟禁在家中至今。
陳光福先生今天給陳光誠帶去《中國殘疾人保障法》盲文本,封面印有明眼人使用的文字,獄方拒絕收轉。而這樣的書,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是可以帶進監獄的—
陳光福講了事情的經過和獄方的說辭—
陳光福:「我到駐獄檢察室去,問他們『我給光誠帶了一本盲文版的《殘疾人保障法》,可不可以帶進去?』,他說『可以』。但是到了監獄裡邊,他們又不讓帶。理由是『它是盲文版的,我們看不懂,你說是《殘疾人保障法》,我們又沒法鑒定』,所有不讓帶。
我告訴他『你可以找人鑒定,比方說盲校……』他們說『我們和盲校沒有工作關係,也從來不打交道』,那就不讓帶,當然也是經過請示以後給我的答覆。」
記者:「書呢?」
陳光福:「我又帶回來了,他們說沒法鑒定。」
陳光福還說:「上次我見光誠的時候,光誠說向駐獄檢察室曾經提出過多次申請,要求形成一份申訴、檢舉揭發的材料。檢察室實際上有負責這方面的職責,但是他們講,他們有他們的難處。
我就和他們講『既然家人可以代筆,那起碼有一個時間保證,這個時間由誰來安排』?今天我到駐獄檢察室,只有一個肖主任,他說光誠提出這個要求『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但不是應當。可以,就有很大的伸縮性,可以辦,也可以不辦』。
他講的四條途徑我給他排除了兩條『律師很忙,沒有時間來;家人,他特別提了袁偉靜,我說袁偉靜不能出門,也不能會見律師。剩下(途徑)是光誠提出口頭申訴,再有是同監室服刑者代筆。光誠他不相信同監室的人能夠原原本本把他的意思寫出來。
我認為光誠提出的這個要求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是一個正當的要求。不過就光誠這個案子來講,以前律師就講過,它是在法律程序以外運作。所以法律也就成了一種擺設。」
記者打電話到臨沂監獄—
記者:「喂!您好!請問這裡是臨沂監獄嗎?」
監獄職工:「嗯。」
記者:「我想請問一下家屬要是送一些書給服刑者,按照規定是不是可以呢?」
監獄職工:「那得檢查。」
記者:「什麼樣範圍內的書可以送進去?」
監獄職工:「對他有改造的書。沒改造的書能行嗎?」
記者:「如果是法律的書、法律條文的書……」
監獄職工:「行,行,行。」
記者:「當服刑者要求申訴的時候,有哪些方面應該幫助他呢?」
監獄職工:「那你去問律師吧!」
記者:「如果要是……」
記者還沒有講完,電話就被掛斷了。
被警方監視居住軟禁在家中的陳光誠的太太袁偉靜說—
袁偉靜:「每次我們只要去見,他們就找出種種理由為難我們,這個書的問題,我很生氣。如果是我們健全人能夠看的書能捎進去的話,這本書就必須讓我們捎進去!
是否能夠鑒定,是你們能力的問題。因為從(書的)表面就能看,就是《殘疾人保障法》,你們很清楚。你如果不知道裡邊的內容到底是什麼,你先收下,你應該盡快去找能夠看懂這書的人給你鑒定,這是你們的義務。
希望光誠能夠得到和別的所謂的『犯人』最起碼平等的權利!」(//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