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傳珩:體制內正義力量的良心覺醒

——一個中國員警的反省

牟傳珩

【大紀元5月4日訊】 體制內越來越多無懼迫害,說真話的力量,是導致社會變革的內在動力。

中共體制內正義力量的良心覺醒,首先表現在敢於說真話。說真話要面對公權報復,這是當今中國社會的一大特點。已過世的巴金先生曾在《隨想錄》中寫道,“我自己也把心藏起來藏得很深,只想怎樣保全自己……我相信過假話,我傳播過假話,我不曾跟假話作過鬥爭”。說真話也是要有代價的,就是“得罪人”,甚至“拿自己的仕途作抵押” 。這是中國官場上一個人所共知的潛規則。

然而,黃石市西塞山區公安分局員警吳幼明偏偏不信邪。他因不服從官場潛規則,在網上以真實姓名發表《交警為什麼都愛罰款——民警手記》的文章,揭露代表國家共權力的公安交警執法“罰款斂財”黑幕,最近被毫不客氣地端了“鐵飯碗”。此事在中國大陸立刻引起線民熱議,聚焦了眾多媒體的視線。

其實身在體制內的員警吳幼明,面對公權報復,敢說真話,揭內幕,早在一年前就開始了,直到今年人大、政協兩會的政治敏感時期,吳幼明連續在網路上發表了《罰款任務猛如虎》、《死人不銷戶,活人難上戶》、《基層民警向兩會進一言:政府行為中應該禁止截訪行為》等文章,吸引了大批線民的眼球與熱捧。從揭露交警罰款黑幕,到描述他奉命參與攔截上訪內情,事事都直刺官方敏感神經。我曾在內心早已作出判斷,拼命護短的政府機關,其能容得他句句射穿黑幕的真話,不網路罪名拔了這插在心窩子裏的釘子才怪呢。去年6月10日《南都週刊》曾有過關於他的報導《從懷疑到不合作,一個民警的反省》,吳幼明說真話的結局就已在其中了。據《新京報》2007年4月4日最新報導:黃石市員警吳幼明終於丟掉了“鐵飯碗”,被單位辭退了。《辭退通知書》只有簡短的百來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十、第十二項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第五條第五、第十四項的規定,經研究,你自即日起被辭退,可憑本通知書領取辭退費和到勞動就業部門登記申請就業。” 又據《人民網》4月5日載,這位面對如此公權報復的員警,卻有一種了不起的心態:丟掉“鐵飯碗”,“是解決我和體制之間摩擦的最好辦法,我不會要求行政復議,我也不想再回黃石市公安局了。”而《中國青年報》2007年4月5日在《黃石一民警被辭退事件調查》一文中引用黃石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張立新的話說:“如果我是局長,他發第一個貼子時就馬上開除他!”。對此,吳幼明不無調侃地說:“我應該慶倖,我沒有逼得領導們使用更極端的手段來對付我。”這是何等的諷刺?!

吳幼明真言揭內幕,句句在理,有事實根據。當2006年罰款金額高達1.5億元的武漢市交管局對外宣佈,不再將違法糾正量作為考核標準時,一度還曾有過幻想的吳幼明以為,他的真話得到了上級的重視。誰知如此同時,“嫉惡如仇”的領導們,正在緊鑼密鼓,搜集口實,謀劃打擊報復吳幼明。律師精英高智晟、盲人陳光誠都曾因說真話身陷囹圄,全世界都看到了,體制內的吳幼明又怎麼可能是例外呢?當局不過是以真言所能穿透黑幕窟窿的大小影響,“論功授賞”而已。據報導,這位元了不起的員警在辭退前曾被告知有兩個另外的選擇:一是到當地一家報社工作;二是到黃石市公安局政治部去專門寫材料,前提是吳幼明必須“合作”。但比南京最牛的“釘子戶”還“牛”的吳幼明,卻毫不猶豫地加以都拒絕。他說:“我很平靜,一點都不吃驚。這是我早已預料到的結局。在目前的體制下,敢於講真話的人就要準備好付出代價。從2006年1月5日晚開始在網路上發表《交警為什麼都熱愛罰款》、《罰款任務猛如虎》、《死人不銷戶,活人難上戶》、《基層民警向兩會進一言:政府行為中應該禁止截訪行為》等文章以來,我就想到了今天的結果。”

吳幼明是在1994年夏,黃石市公安局組建巡警支隊,在市建委下屬各單位中內招穿上警服的。他說“那時我心中充滿了正義感。”但後來他發現,員警的重要任務就是罰款。吳幼明揭露說,他和同事們每月有1500元的罰款任務,和每月每人150元的巡邏補助掛勾。罰款的對象主要是違規占道經營者。但年滿20歲的他已不復當年的那種正義感了,他總能按時超額完成任務。

兩年後,吳幼明被調往肖鋪鄉派出所任民警。他的主要任務仍然是罰款,執法對象則變成了賭徒、嫖客。這時的他好像已大開“殺戒”,開據罰單毫不手軟,很快成了所裏的“創收骨幹”,並獲得一台漢字傳呼機和一輛摩托的獎勵。這讓他“心中充滿了成就感。”後來在領導的動員下,他遞交了入黨申請書,並兩次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他坦言承認自己 “也打過人,執法時。”他說,有一次抓獲一個嫖客,嫖客剛說了一句“你說我嫖娼我就嫖娼了啊?”他飛起一腳就將那人踹倒在地。

吳幼明今天反思員警暴力執法時說,“在90年代,這種濫用職權的情況很常見,再溫和的新員警也容易傳染上這種‘職業病’。而社會環境並不反對‘員警打壞人’,不僅我們自己,就連被打的嫌疑人和普通群眾,也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由此可見,中國的執法隊伍,就是濫用暴力的大染缸。

吳幼明作為當時公安單位的創收骨幹,其深刻的反省來自于他的向善本性與知識積累。吳幼明有個愛好就是喜歡讀書。薩特關於人自由存在價值的哲學、卡夫卡筆下“現代人的困惑”、貝克特荒誕又洞察現實的戲劇……等等大量外來知識的潛移默化,喚醒了他的向善本性和對現實社會的正義性思考,由此啟動了他開始梳理是非,反觀過去的理性認識,有了一種負罪感。這時的他,便開始為自己成了一名暴力濫用者而羞愧不已。於是,他在員警職業中長期以執法者自居的道德優勢瓦解了。用他的話說,“暴力像是職業病一樣,揮之不去。打完人後,被打的還要說‘警官再見’。”

據吳幼明回憶:1995年冬的一天,他和同事在街上執勤,懷疑一對男女有不正當關係,欲傳喚兩人到公安局接受訊問,結果遭到男青年的拒絕。吳幼明覺得員警的威嚴被冒犯了,憤怒中掏出手銬準備強制傳喚。審問後吳幼明才發現,原來他們是夫妻。事後,這對夫妻反倒忍著傷痛,帶著禮物向吳幼明道歉。吳幼明為此而至今深懷懺悔。這便是一個中國員警的反省,是中國180萬員警中難得的良心。此據有關資料披露:2001年,吳幼明糾正違章1328起,完成罰款50100元。從2003年開始,吳幼明對罰款任務產生了抵觸情緒,不願意隨便開出手中的罰單。由於不認同罰款任務這種做法,當年的第一個月,吳幼明就沒有完成任務。當時大隊裏要扣他的錢,由於吳幼明的爭取,錢還是沒被扣成。據吳幼明介紹,那時交警支隊考核各交警大隊,交警大隊再考核各個中隊。他當時所在的黃石港交警大隊交警人數最多,管的區域也最大,但罰的款卻最少。大隊領導為此常挨上級批評指責。結果,從2005年6月~10月期間,吳幼明被扣考勤獎金803元,理由是他“未按月完成大隊規定的罰款任務”。他要求黃石港交警大隊提供扣款收據,但被領導拒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吳幼明因曾受命攔截上訪,便懷著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同情之心,再次在網上發出了《基層民警向兩會進一言:政府行為中應該禁止截訪行為》的帖子,由此引起線民好評如潮。吳幼明在該帖子中詳細描述他參與的截訪行為,並認為截訪存在著無法讓政府聽到最真實的聲音,損害了警民關係。吳幼明時後解釋說: “如果當時體制內能給我一個發出聲音、解決困惑的管道,我是絕不會跑到網上去發帖的。體制上存在的弊端,非個人操守能改變。” 吳幼明正是基於這種心態經常上網發帖子,而且他的每篇帖子,都遭遇熱捧和廣泛解讀。他在網上連載的《員警回憶錄》,就詳細講敘了自己的人生經歷,也向公眾展示了一個員警從警以來不斷反思自己的特殊心路歷程,有媒體人將其稱之為“90年代中國基層員警職業經歷中最生動翔實的記錄”。此回憶錄實質涉及了一個十分嚴肅的“員警倫理”問題。即員警到底是要用“自己的良心”說話、做事?還是用員警職業所要求的方式說話、做事?抑或是兩者兼而有之?

如今,吳幼明雖因深刻反省說出真話,穿透了執法黑幕,並由此導致了公權的迫害,但其並不言悔。吳幼明現象標誌著體制內正義力量的良心覺醒。這種越來越多無懼迫害,說真話力量的體制內努力,是導致社會變革發生的內在動力。近幾年,在公安員警隊伍中,也不斷出現不滿政府政策,並公開向共產黨當局叫板的“另類”,但無一例外都遭到清理與打壓。儘管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承諾保障人權,但就是體制內人士一旦說了為當局所不喜的言論,同樣會付出沉重的代價。吳幼明案件再次驗證了這樣的道理。

──轉自《人與人權》5月-2007年(//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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