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憲法法院判定民主黨未違法 毋需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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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三十日專電)泰國憲法法院今天宣布泰愛泰黨與民主黨涉嫌違反選舉法的判決結果,在民主黨方面,經過長達四個小時的宣讀判決書,針對民主黨的五項指控全部不成立,民主黨可避免遭到解散。但泰愛泰黨部分尚未宣讀完畢。

憲法法院在曼谷時間下午一時三十分開始宣讀對民主黨的判決文,由於判決文太長,一直讀了四個小時,直到下午五時三十分才結束,在稍事休息之後,將繼續宣讀泰愛泰黨的判決文。

針對民主黨遭到指控的五項罪名,憲法法院判決全部不成立,其中包括涉嫌毀謗泰愛泰黨前主席戴克辛、疑似指使三名進步民主黨候選人指控泰愛泰黨資助、涉嫌指使更好生活黨主席召開記者會指控泰愛泰黨非法資助小黨參選、涉嫌阻止其他小黨參與去年四月的國會改選以及民主黨的做為違反憲法。

不過進步民主黨則因為在泰南的董里府提出的候選人並非黨員而被憲法法院判決違法,必須解散政黨,而進步民主黨的執行委員也被判五年內禁止出任任何政治職務。

民主黨主席艾比希在憲法法院內聆聽完長達四個小時的判決書之後,強調將繼續領導民主黨,並且將積極投入年底的國會大選,盼能為民主黨贏得下一次的選舉。

泰國前總理戴克辛在去年四月解散國會提前進行改選,民主黨杯葛選舉,兩個政黨與其他三個小黨因此而涉嫌違反選舉法而遭到起訴,其中泰愛泰黨涉嫌收買小黨參與選舉,以達到法定選舉門檻。

對泰愛泰黨的判決書宣讀,截至發稿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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