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取消賴昌星每日外出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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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中國遠華走私集團案主嫌賴昌星,上月才在加拿大遣返前風險評估司法覆核中勝訴,後續司法程序估計還會拖上一年以上。加國移民難民局近日也批准賴昌星的申請,取消他每日外出時間限制,讓他可以自由出外活動。外界認爲,賴昌星被遣返之日因此變得遙遙無期,可能進一步加劇中加兩國的外交糾紛。

加移民暨難民局發言人安德森昨日證實,從上月19日起,對賴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賴昌星在加國的活動不受任何限制。在此之前,賴昌星只能在每天中午12時至晚上9時半才能離開住所。

他說,近年來,賴的代表律師一直要求取消對其當事人的宵禁令。最近,其律師再次向移民暨難民局提出書面申請。雖然加移民部反對,但移民暨難民局裁判官上月十九日裁決,取消對賴昌星外出時間的限制。
但其他的保釋條件不變,包括七萬元擔保金、遷址需在二十四小時前提出申請、每周向邊境服務署報到、不得出入賭場、不得與黑幫接觸、住宅電話和手機必須隨時開機受話、每月電話賬單和通話紀錄均繳交邊境服務署。

按照加拿大法律,加移民部可在三十日內向聯邦上訴院提出上訴。加國法律界人士指出,賴昌星將至少獲得三年的時間,可以繼續馬拉松式的法律訴訟,以逃避被遣返的命運。

巧合的是,在加國宣布允許賴昌星自由的同一天,中國剛好宣判 被指是疆獨的加籍維族人士玉山江(Huseyin Celil 胡賽因.塞利爾)終身監禁,罪名是參與「恐怖主義活動和陰謀分裂國家」。有港媒分析成,賴昌星被遣返之日因此變得遙遙無期,可能進一步加劇中加兩國的外交糾紛。

賴昌星於二○○○年在加拿大被捕,在其被遣返中國前,加國對賴進行遣返風險評估。二○○三年,加方以賴昌星滯留期間可能逃亡為由,對賴實行宵禁,只允許他每日中午十二時至晚上九時半離開向當局登記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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