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無處申冤的逼供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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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訊】2007年3月15日上午陳濤被市紀委叫去協助調查,此後音訊全無,到3月21號下午4時,有一個認識陳濤的人在六盤水市市醫院發現一死者,很像陳濤,才知陳濤已經不明死亡。

到市紀委查問,只告知跳樓自殺,在什麼地方跳樓?為什麼跳樓?什麼時間跳樓?為什麼不通知家屬?等一概不答。

死者胸部2處骨折,食指、拇指骨折,頭顱有明顯凹陷,背後有無數的抽打條痕,全身有傷,眼、耳、鼻、口不見血。

3月21號下午約5時(在發現屍體約一個小時後),市紀委的人帶火葬場的人和法醫要驗屍後運走屍體火化,遭到拒絕。

3月21號下午約6時,市紀委的6個人帶火葬場的人到場要強行運走火化,遭到拚死反抗(陳濤妻睡到了汽車輪子下)。

3月22號上午,市紀委的托人要求先火化再協商,遭到拒絕。此後沒和家屬聯繫。

3月24日由政府部門對屍體進行了鑑定。

3月25日,六盤水市紀委除一些必須留下看辦公室的人外,全部派往與設計所發生過經濟關係的單位進行調查,尋找陳濤貪污的證據。

4月4日,陳濤妻(王秀蘭)的姐(市公安局副局長之妻)和妹跪到王秀蘭的腳下,要求同意火化陳濤屍體,否則,他們兩家的人將失去工作。

到4月5日,屍體鑑定結果和為什麼死亡沒有結論,有政府部門人員多次到家要求火化。

到4月5日晚,政府部門到陳濤家下達市委的命令,必須在4月6日火化。

4月5日,王秀蘭與政府達成協議,按照意外死亡處理,給4萬元補助和享受各種撫恤金。

4月6日,陳濤屍體火化,告別會的結論是意外死亡。

4月11日,宣佈屍檢結果,「跳樓自殺」。死亡原因,貪污公款10餘萬元(設計所內部6年私分的現金),收受賄賂3000千元(分3次所得)。同時取消對家屬王秀蘭的一切承諾。王秀蘭找紀委書記說理,並說要上告。書記說:我們紀委不受任何法律約束,想告就去告。

王秀蘭到貴陽尋找律師幫助,得到的回答是:沒有人敢接你的案子,因為紀委是不能告的,如果你有證明是誰害死了你的丈夫,只能告個人。陳濤是被秘密審查期間被打死的,在那去找證據呢?

到此,王秀蘭,一個沒有人敢幫助的人,到了有深冤,無處喊,喊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鳴的境地。可憐!可憐哪!

目前六盤水公職人員談起陳濤的死,最流行的是,「搖頭,曰:暗無天日,不要亂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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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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