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移民面臨楓葉卡5年期效將到的問題,但原來即使持有楓葉卡,亦未必代表入境加國時一定沒問題。一名持有仍有3年多有效期楓葉卡的臺灣移民,不久前入境加拿大時,即被移民官員威嚇。指他在過去5年只住了1年多,未滿最少住2年的要求,並給他兩個選擇,一是繳出楓葉卡即放棄永久居民資格;二是要坐原機回去,嚇得該臺灣移民最後選擇放棄永久居民資格。
明報報導,移民部渥太華發言人博舒(Lisa Borsu)指出,既然是持有楓葉卡的永久居民,表示他們已符合5年內住滿2年的居住規定,所以移民官員不能沒收其楓葉卡,她也沒聽到有相關的投訴。博舒說,但到底有多少人放棄楓葉卡,即放棄永久居民資格,移民部尚無統計。
移民律師王仁鐸說,很多人以為持有楓葉卡,入境時便不會被刁難,其實大錯特錯,一旦被機場的海關人員挑出去見移民官,移民官問多幾句,若永久居民也照實以對,從此留有紀錄,幾次被刁難「算帳」後,是會有不少人選擇乾脆放棄,免得再于入境時被移民官盤問。
一名移民到加拿大12年的臺灣移民,雖然順利取得楓葉卡,且有計劃至少在楓葉卡有效期滿前,累積5年內住滿2年的時間。只是,去年一次入境,被海關人員問話後,要他再去見移民官,持有楓葉卡的他,以為只需要實話實說,即不會有任何問題。誰知道,那次見移民官,只是他被移民官挑剔惡夢的開始。
首先,移民官問他過去5年總共在加拿大居住了多久?事主說過去5年應有1多年,不過,他的楓葉卡仍然有效,故他這次入境後,可儘量住在加拿大,累積所居住的天數。
移民官再問,為何他不能在加拿大長住?事主據實告之他在臺灣工作,不能請那麼多假在加拿大,但他經常到加拿大,探望已是公民的妻子及2個兒子。
該臺灣移民回答的資料,均被移民官紀錄在電腦檔案中,移民官第一次只是警告,稱像他無法達致居住天數的要求,以後有可能不能換領楓葉卡,也就是可能失去永久居民的身分。
不過,事主與妻兒團聚幾個月後,又回到臺灣。至今年初,他再回到溫哥華時,海關人員再要求他見移民官,移民官翻了他上次被查的紀錄後說:「上次你不是說要在加拿大長久居住嗎?怎麼很快又出國,現在才回來。」而且,從他入境那天之前的5年,又累積不到居住2年。移民官這次口氣很強硬說:「你現在只剩兩條路,一條是隨原機回去,另一條則是自己放棄永久居民資格。」該臺灣移民當場被嚇怕,他最後同意放棄永久居民資格。
但他將決定告訴移民官時,移民官反而說,「好吧,這次我不計較」,移民官並再度警告,若下次再犯,即不會放過。
事主和妻子商量後,認為既然電腦已有了兩次被警告的紀錄,他又無法長期在加拿大居住,在長痛不如短痛下,回到臺灣時即向加拿大在臺灣的簽證辦事處,辦理放棄已有12年的永久居民資格,放棄楓葉卡,以後需要申請旅遊簽證到加國。他的妻子告訴記者,這時全家人都感到很輕鬆,至少不用再擔心過不了移民官那一關。文章來源: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