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採訪報導)黑龍江省甯安鑫街三期商業開發專案實施以來,遭到當地民眾反對。開發商與當地法院配合不僅非法強遷民宅還拘禁了數位抗議村民。法官說:「不出人命就整」。 建設局官員說「國家的政策、法規,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不服你就去告」!
曾被法院強遷被非法拘禁的村民楊慶華說:2006年7月20日的11點30分,甯安市人民法院法院200餘人在玄偉民院長帶領指揮下,出動大小車輛二、三十台,採取突然出擊的手段,對甯安鑫街住戶實施強遷。強遷之前村民沒有收到法院的任何法律文件。
當時法院行政庭庭長謝吉山親自手拿繩索,法警手持撬棍、繩子,拴住他家的大門,不顧門內楊家人員的呼喊,使勁一拉,拽倒大門。家人躲閃不及,當即一人被嚴重摔傷,一人右腳被砸骨折。法院的人不救治傷者,竟麻木站在一邊觀望,後來他們接到某領導電話指令「不出人命就整」。房主楊慶華以妨礙公務的罪名被帶上手銬押上警車帶走。同時還有另四位村民被抓。這些法警,對部份居民住戶採取了停電、砸玻璃,偷偷拆毀煙囪等手段,迫使居民無法正常生活,商戶被迫關門,蒙受重大經濟損失。
第二天甯安法院的玄副院長帶幾個人來到拆遷戶家談判,他說他們代表政府、法院、公安(三個代表)來的,你們只要答應搬家房子扒倒後,法院第二天就放人。
第三天06年7月22日法院帶來了更多的人,其中還有城管,交警等等。在沒簽定協定、沒提供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情況下,被無故砸傷的拆遷戶尚住院的情況下,他們砸門入室搬家,僱民工把村民的家產物品集中運到一倉庫裏後,即令鏟車一舉剷平所有住戶的房子。村民痛哭流涕。
他說當時幾千人圍觀,交通堵塞,場面「威武壯觀」。圍觀的百姓敢怒不敢言,因為法院派出好多便衣在人群中,連拍照攝像都要被抓!
村民楊慶華表示:自始至終從不露面的開發商與他就甯安市鑫街三期(東部)建設商品房綜合樓的房屋拆遷安置問題無法達成協定,因自拆遷開始到強遷後,拆遷聽證會一次都未召開過,他安置用房週轉房全無準備,「我們是農民,補償方式首選是產權調換」。建設局在三個月的法定起訴期限未屆滿之日內,強制拆遷是違法行為。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九條「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向被拆遷人提供拆遷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這起事件顯然違反了此規定。
他說:「政府承諾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國務院46號文件》:公平、公正、尊重歷史事實,向弱勢群體傾斜,避免被拆遷人因拆致貧,實現居者有其屋的原則。近期公佈的《物權法》規定:國家保護私人的所有權,拆遷、徵收私人的不動產,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給予補償,沒有國家規定的應當給予合理補償,並保護被拆遷人、被徵收人得到妥善安置。凡此種種法令條文都顯示出,甯安市『人民』法院是公然向法律挑釁,與法律背道而馳。到人家門口抓人,還濫用警具,以妨礙公務為名濫抓無辜非法拘留,甯安法院顯然違法! 」
楊慶華表示: 「尊重人權,保護物權,共建和諧社會難道只是一句口號?公民的合法財產、權利都得不到起碼的保障,又怎能談得上安居樂業呢?不少被拆遷群眾因為強制拆遷而無房可住,群眾去找到開發商要安置用房,開發商竟然要求群眾去找法院,說法院扒的你的房子!被強拆群眾因此至今未獲安置。」
他強烈呼籲有關部門督促甯安市乃至黑龍江省的有關拆遷管理部門糾正錯誤,加強對違法拆遷的監管。(//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