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風雲榜」涉以欺詐手法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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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4日訊】 (亞洲時報 撰文 李穎珊/Tungstar提供圖片)

被喻為中國內地最具影響力的「音樂風雲榜頒獎盛典」,一眾獎項已於本年4月塵埃落定,但「粉絲們」因不滿賽果,入稟北京東城區法院,狀告主辦方光線傳媒欺詐;經過一個月的搜證後,日前法院終於受理此案,可說「開創先河」。

事緣「風雲榜」主辦方光線傳媒,在頒獎禮前發表的「獎項評選規則」,規定了「最受歡迎男女歌手(包括港台及內地)」的獎項,是由歌迷投票產生,而主辦方亦承諾會在頒獎禮上公佈最終得票率,以示公證。

然而從頒獎禮至現在,得票率卻一直隻字不提,惹來歌迷們炮轟,有報道指「超女」尚雯婕的粉絲認為,由於對方拒不公佈各候選人得票結果,已涉嫌「消費欺詐」,應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雙倍發還她參與短信投票的費用;隨後謝霆鋒及孫燕姿的歌迷亦有意加入「戰團」;一眾歌迷遂聯合起來,分別以「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及「違反合同」理由起訴主辦方,為偶像討回公道。


去年「超女」冠軍尚雯婕

有消息人士指出,向來所有不論大小的頒獎禮,背後都存在「買獎」問題,因此頒獎禮的偶像得票率,都只會含糊交代;就算好像香港商台,向來標榜「公平公正」,以公眾投票選出「我最喜愛男女歌手」,事實上,除了公眾投票外,還有部分選票是落入「操縱人」之手,總之,可公開及不可公開的票數各佔一部分。

再加上此次以電話短訊投票會收取1元人民幣費用,單單一次短訊投票活動收入少則百萬,多則千萬,短信投票已形成一個新產業,故現今各頒獎禮都會以短訊投票,增加利潤。有行內人稱,就算有有幾千萬人投票也好,根本沒人理會,因為獎項早已從「買賣」中塵埃落定。

其實,今年「風雲榜」的贊助商為蒙牛酸酸乳,正是帶起「超女」熱潮的「幕後黑手」,而這次「風雲榜」的「最受歡迎女歌手」正是超女冠軍李宇春,難怪一眾歌迷對結果質疑。

其實若要避免這些「黑幕」發生,要歌迷對頒獎禮「心服口服」,除了投票要高度透明外,有關方面亦應制訂措施規管日益龐大的短訊產業。但截至目前,國內仍短信投票立法上仍是一片空白,由於缺乏法律監管,不法商人才可乘虛而入,利用「粉絲」對歌手的感情,成為不法商人斂財的手段。(//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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