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政府印發《告民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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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報導)山西太原市政府近日印發《告民工書》,稱在非法煤礦打工的農民工如果發生傷亡事故,責任由礦主和農民工自負,政府不再買單。

據中國官方的《人民日報》的報導,山西太原市非法煤礦私挖濫採現象屢禁不絕。太原市國土資源局近日展開對非法採礦農民工的清理行動,對私開礦點集中的地區進行巡查,集中搗毀農民工聚集的窩棚、廢棄窯洞等。

同時,太原市國土資源局在非法小煤窯附近的商店、村莊,以及農民工聚集地張貼大幅標語,並印製了10萬份《告民工書》,派發到農民工聚集的村落。《告民工書》告誡農民工遠離「黑煤窯」,並強調,農民工擅自從事私挖濫採造成傷亡等事故,責任由窯主和礦工自負,政府不再負責「買單」。

報導說,太原市國土資源局的這一「告誡」引來各方爭議。贊同者認為,打擊私挖濫採不僅要懲罰非法礦主,也要懲戒私挖濫采的具體實施者農民工。反對者則認為,除利益驅動外,「黑煤窯」的存在,與政府主管部門工作的疏漏有關係,農民工在「黑煤窯」打工遭受利益侵害,當然應該由政府承擔一定責任。對此,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中國勞工觀察」負責人李強評論說—

李強:「礦難應該是政府監管不力造成的。通過政府來宣傳讓民工瞭解煤礦事故容易造成傷亡,還應該宣傳怎麼舉報黑煤窯,而不是說跟政府沒有關係。」

現在美國紐約的葉寧律師表示,由於政府不作為造成的事故,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買單—

葉寧:「做為一個國家機器,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去對這樣的礦井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並加以落實。如果政府管理不力,造成了惡性礦難,政府就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管理層面上要對撫恤和賠償做出規範。在法律層面和行政層面嚴格執行,在經濟層面上政府要從政府預算當中來補足礦主不能承擔的保險。這是政府不可推脫的行政責任。」

對於太原市政府下發《告民工書》的做法,葉寧律師評論說—

葉寧:「現在政府突發奇想,公然承認並且給自己的管理不利提出種種辯護的同時,把礦難的責任事故轉嫁到毫無能力的,連生命權利都得不到保障的弱勢群體礦工頭上,這種行為實際上是政府行為的混亂和政府行為的失當。政府絕對不應該這麼做。」

中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居世界之首,每年有數千礦工死於煤礦事故。就在幾天前,新疆輪台縣寶山煤礦發生有毒氣體漫溢事故,造成正在作業的7名工人遇難。(//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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