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日訊】(六四天網黃琦報導)2007年5月1日晚,現在北京上訪的村委會主任徐建國先生,代表全村1537名村民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揭露松源市政府支持放縱腐敗分子,致使其攜巨款逃匿。
徐建國先生是吉林省松源市扶余縣肖家鄉威武村村委會主任,他多次上訪北京,揭露松源市、肖家鄉政府坑豁一氣,支持放縱腐敗分子張福國,致使非法出賣集體草原,並攜巨款逃匿,造成對威武村的嚴重侵權,違反土地管理法、承包法、草原法和村級組織自治法。
同時,徐建國先生希望當局歸還該村經過政府批准使用的草原,緝捕張福國歸案,嚴懲市、鄉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各種腐敗,嚴打地方黑勢力。
同時,徐建國先生還希望當局支持他依法行使村委會主任的職權。
目前,正在北京上訪告狀的徐建國先生發來了請求書,希望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和社會各界共同支持威武村1537名村民開展的維權行動。
以下是徐建國先生發來的請求書。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農民,也是一名威武村老百姓信任的村主任,我是這樣想的既然老百姓信任我支持我。那我一定問老百姓伸張正義,一定維護老百姓的利益。在 2002年關於威武村水田的事情,扶余縣政府,省高院通過多方面的調查核對,已經判給我村,所屬權歸我村。但鄉黨委書記董愛學、西大十號書記楊喜發和我村前任書記張福國,他們為了獨吞這筆款,利用種種騙局通過鄉政府調解,把這場官司給推翻了。還給人們留下了許多懸念。威武村老百姓為了要回這些地,也受到了威武村前任書記張福國的阻撓,他利用種種手段把120左右響水田包給了李祖民,共計84萬元,已經交了50萬元,但不知去向,剩下的34萬元不給找誰要。現在威武村已經有60多萬元的外債,作為一名威武村村主任的我。實在不願意看到這種行賄的行為,所以我為了維護老百姓討回公道。記得在擔任2004年工作的不長時間,我在村上工作,被前任書記張福國的兒子打了頓,當時村上的幾位領導都在場也不給解決,所以,我及時報了案,但是派出所沒有出警。我又向鄉政府說明情況,鄉政府也沒給答覆。我住了幾天院,就回來了,我在村上工作挨了一頓,這次我又及時報案,但是派出所也沒有出警(他們的理由道不好走),我被老百姓送到了醫院住了幾天院,但是為了工作,我不得不拖著病休又回村上。最後一次,2005年10月29日為了完成上級的植樹造林任務。由於當時任務比較重時間比較緊,並且質量要合格。我就把村上緩解一下辦公費用。就在村上收錢的當天晚上,黑惡勢力趙慶林到我家強搶強要。為了集體利益,我沒有屈服。被趙慶林一噸毒打。當時我向派出所報案還是以種種原因不出警,後來我到楊文學書記那裏反映,楊書記也無動於衷。從這幾件我被挨打事件中,可以看出官官相護的行為是何等嚴重,這樣的行為如果不制止。以後將給社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難道我為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這樣的事也不對嗎?
為了村上工作,我原始終站在老百姓這一邊,而我們村的現任書記羅繼德費勁心機和我作對,不支持我工作,就連黨委書記也被羅繼德收買,也不維護我。我實在無法工作,我想到了辭職。到了鄉政府我說明來意,黨委讓我回家,考慮一下,寫一份辭職書。我當時沒寫後來冷靜的想了想。這都是村上羅書記和鄉上主要領導以及黑社會下的圈套。所以我又改變注意找到了鄉黨委楊文學書記,當時他沒有說什麼,把我支到了溫海澤鄉長那裏。我和溫鄉長談到我想復職的原因,他答應了,並且暫時我不抓村上工作。我們談得非常融洽。這樣我又繼續通過法律諮詢和走訪爭取早日把我村的水田,問題解決明白。
06年3月份我自己投資了許多錢在北京走訪諮詢了幾個月,上邊還是需要地方解決。讓肖家鄉派出所所長和溫鄉長把我接了回來,但是到現在還沒有個說法。更讓人想不通的是鄉黨委楊文學書記在我走訪諮詢期間罷免了我村長的職務。他們無視村民選舉法,無視黨員選舉法,從這方面,可以看出鄉黨委是站在什麼立場執的是什麼政。難道強搶強要是對的,我受害者是錯誤的。這樣的鄉黨委書記我不理解,他是維護老百姓的利益還是黑惡勢力的利益。
難道我為了把威武村水田維護住,把剩餘的錢討回來,把我村的路修上,這樣做有錯嗎?村支書不支持我,鄉黨委不維護我,因為他們已經從中得到好處。所以他們通過黑暗勢力對我施加壓力想方設法阻止我工作。這樣我不但不能就此停止,反而增加了我的信心,繼續走上訪路。為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我不得不走上訪路。什麼時候能給老百姓一個合理的答覆,什麼時候罷休。
此致
敬禮
2007年2月1日
申 訴 狀
申訴人:徐建國,男,49歲,漢族,現任村委會主任,住吉林省扶余縣肖家鄉威武村。代表全村1537名村民。
被申訴人: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及肖家鄉政府。
第三人:張福國,原威武村黨支部書記,民選。羅法福,原威武村村委會主任。
案由:市、鄉政府坑豁一氣,支持放縱腐敗分子張福國,致使非法出賣集體草原,並攜巨款逃匿,造成對威武村的嚴重侵權,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承包法、草原法和村級組織自治法,後果極其嚴重。
申訴請求:1、責令緝捕張福國歸案,依法嚴懲。責令張福國賠償給威武村造成的損失。2、嚴格貫徹執行(2000)扶處字001號扶余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書,歸還政府批准我村使用的草原。3、嚴懲市、鄉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執法腐敗,嚴打肖家鄉的黑勢力。支持申訴人依法行使村委會主任的職權。
事實及理由:
一、事實:1962年,遵照吉發(62)239張中兵告標省委、吉林省人委《關於加強草原管理的決定》第二條第一、二款的規定,扶余縣政府認真履行審批手續,註冊登記,將288.30.0頃草原劃撥給威武村使用,並於當年開始交納草原管理給,直至97年。
97年,鄰村西大十五號村,先是以親屬名義,後乾脆不以任何名義強佔我村經縣政府批准的草原。我全村群眾十分義憤,向其索要被侵佔草原。不給,官司打到縣政府,扶余縣政府做出(1998)扶政裁字(102)號裁決書,從288.30公頃草原中撥出75.739公頃給西大十五號村。西大不服,將縣政府訴至縣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直至省高法。省高法撤銷中級法院判決,令縣政府重新裁決。縣政府經過九個月的調查取證,做出(2000)扶處字001號決定書。正確劃分了兩鄰村草原使用權的權屬。而我村原黨支部書記張福國對決定陽奉陰違,拖著不辦。直至超過執行期限,公然背叛全村的合法權益,夥同西大十五村支部書記楊希發和鄉黨委付書記董萬軍,將120公頃草原拱手送給鄰村。其中的好處,由張福國侵吞。
二、市、鄉政府見利忘義,事情迅速地朝著不利於威武村村民的方向滑下去:
1、張福國、楊希發及董萬軍敢於暗箱操作我村上百公頃草原,基本原因在於松原市政府撐腰。松原市政府上瞞省政府,下越扶余縣政府,沒有任何根據地偏聽偏信西大十五號村的復議申請。且不說堂堂市政府糾正復議決定書不倫不類,只說比復議決定書不依縣政府批文和註冊登記可括,反而把市政府意見強加於威武村,枉稱縣政府「交待訴權有誤」,並故意錯用糾正《復議法》28條第三項之規定。是官僚主義還是見利忘義?市政府從中得到多少好處。
2、肖家鄉政府不顧縣政府決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抗旨獨做,頂著縣政府的決定,插了一個《西大十五號村和威武溝村草原邊界劃分辦法》,這應該是鄉政府的一個決定。而且這個《辦法》上有鄉、村頭頭十二人的簽字,又有鄉、村三枚公章,九處個人名章。鄉政府的辦法還要村裡簽字?又是一個不倫不類的法律文書!其實,市政府亂作為鄉政府的胡作非為都是一個目的:把威武村的草原使用權強行交給西大十五村。
3、市鄉政府互相勾結,放縱罪魁禍首張福國。說是張福國逃跑了,而世人皆知,他就躲在吉林省的省會長春市!市、鄉政府和各級公安機關不知道嗎?他們只是置威武村1537名村民的死活於不顧,不逮捕,不查處。
4、從97年至今,十年,我們找遍了多級黨政領導和有關單位,跪斷了腿,說破了嘴。特別是2000年以來,我們加大了信訪力度,而市、鄉政府也相應加大了對我們的制裁力度。2004年,村民一致選舉我任村委會主任。但是我無法正常工作,市鄉政府和其公安局,指使、勾結社會黑勢力多次對我刁難、毆打,有兩次險些喪命,廣大村民敢怒不敢言,紛紛支持我上訪告狀。
5、威村原支部書記張福國以打官司的名義揮霍侵吞集體資金 47.2萬元,其中有帳可查的18萬元,說不清楚的29.2萬元,貪污出賣兩輪土地承包的機動地款,打井抗旱群眾集資款,合計300多萬元。群眾多次檢舉揭發,至今得不到處理,反而放縱張福國攜巨款賣地款50萬逃匿。
原來,我村基本上算是中等富裕村。現在,人多了,土地幾乎被張福國等人折騰光了,地方腐敗勢力還不放過我們。好好一個威武村,成了貪污村,群眾生活十分困難。
三、威武村群眾有三個想不通:
1、我們想不通,為什麼市、鄉政府不積極支持我們合理用地奔小康,反而支持張福國等人非法出賣草原?「三個代表」不是講要代表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嗎?我們松原市政府,肖家鄉政府為什麼不執行?黨的反腐敗實施綱要第七章明確指出「嚴肅查處貪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等違法的案件」,「嚴肅查處各種以權謀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為什麼在我們市和鄉不但不執行,反而頂風支持腐敗分子呢?
2、我們想不通,張福國能平安無事地「躲」在長春市?真是「錢好使、權好用,為了得實惠,不顧百姓嗎?《人民警察法》明確規定:「人民警察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法正廉潔,紀律嚴明,嚴格執法」,而我們肖家鄉派出所的警察卻非法勾結黑勢力,干擾村委會工作,毆打村民改選舉的村主任,誰來管管他們?
3、我們想不通,從97年到現在,告狀十年,草原至今沒要回來,什麼時候才是個頭?才能讓我們走上安定、和諧奔小康的道路?
懇請領導給我們一個答覆! 此致!
敬禮! 申訴人 徐建國
2006年 7月(//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