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校園欺辱案終審 僱主如不慎將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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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伊虎編譯報導)根據澳洲一家著名工作場所律師事務所表示,在工作場所發生的欺辱案件,將導致僱主們面臨數十萬以至上百萬的罰金,而且這類起訴僱主的法律行動仍在增加。

這家名為翰墨斯工作場所律師事務所(Harmers Workplace Lawyers)說,2006年,澳洲聯邦法院就曾判一家著名的投資銀行及安全公司給一名員工以五十萬元罰金,因為法院發現雖然公司有反欺辱政策,但當該員工受欺辱時,卻沒有給予其任何保護。

紐省高級法院本週判給一位名叫克斯(Benjamin Cox)的十八歲男子近百萬元,因為該男子六、七歲在紐省學校讀書時曾受到過欺辱。這名男子現在因有嚴重的心理障礙而無法就業。法官認為是學校沒有盡到應盡的保護責任而導致的後果。

翰墨斯工作場所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合夥律師史瑞爾卓菲女士(Shana Schreier-Joffe)表示,僱主有責任為員工創造一個不受欺辱和傷害的文化與環境,而當有員工受到欺辱時,要將每一次事件的情形,包括類型及頻率,以及公司做何處理詳細記載下來。

她說,無論是最大的跨國公司,還是中小型公司,僱主們都必須對每一個有關投訴進行調查,哪怕那些只是一次性的投訴。

她還說,對僱主而言,在工作場所發生的欺辱事件,不僅僅意味著其可能面臨的經濟處罰,還將導致員工對工作失去主動性,減少上班時間,最終公司將面臨員工流動量高的窘境。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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