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羅苑韶巴黎特稿)法國超過八成婦女外出工作,比例是全歐洲最高,法國同時有全歐最高生育率,平均每名婦女生育兩個小孩(與愛爾蘭相同水平),這兩個似乎矛盾的數字讓人不得不對法國家庭政策感到驚奇。
法國家庭政策基本精神「讓家庭得以自由選擇」:家庭中兩成員在養育小孩的同時可選擇繼續工作,並可選擇喜好的看護小孩方式,在這兩大原則下,設計出各式各樣針對父母和小孩的補助方案。而獎勵生育政策垂直自懷孕婦女休假制度、公立醫院生產費用全免,到幼兒照護及補助,同時考量父母繼續工作需求,對養育小孩提供協助。
首先,獎勵生產(包括收養小孩),生小孩有紅包:津貼八百五十五點二五歐元(約新台幣三萬八千元),收養小孩補助金則為一千七百一十點四九歐元。生育小孩在三歲以下,每月可得津貼一百七十一點零六歐元(約新台幣七千七百元)。
雙薪家庭因看顧幼兒衍生的費用可獲補助,每月可達三百六十四歐元(約新台幣一萬六千元)。如果父母親選擇停止工作,親自撫育幼兒,法國家庭政策保障每一家庭自由選擇養育小孩的方式,父母留職停薪期間可獲每月補助,兩個小孩以上,雙親之一選擇留在家中照顧小孩,每月獲五百一十三歐元(約新台幣二萬三千元)補助;一個小孩的家庭也可得相同的補助,不過期間縮短為六個月。
對於擁有三個小孩(或以上)家庭,父母選擇暫時停止工作專職照顧幼兒,有另外一個選擇,每月獲補助七百五十歐元(約新台幣三萬三千八百元),為期一年。
鼓勵多生無妨,三個小孩(及以上)超過三歲以後,每一家庭可申請家庭補助每月一百五十五點零五歐元(約新台幣六千九百元)。
為減輕大家庭的負擔,政府又設計「大家庭識別卡」,三個小孩以上家庭持卡享有火車交通票券特別優待價,目前又擴增優惠項目至休閒、旅遊,包括大型連鎖電影院、旅館也加入給予大家庭特惠價行列。
目前照顧三歲以下幼兒的公立機構有供不應求的狀況,政府除斥資規劃逐步興建,也提供行政和財政上協助,鼓勵企業建造經營。而三歲以上小孩,即同享接受公立幼稚園照護的權利。
法國家庭政策尊重婦女生育、養育子女的選擇,協助婦女繼續追求職場發展,或選擇當專職家庭主婦,陪伴小孩成長,於是設計相應社會機制尊重個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