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5月17日報導) 休班警員孫偉良,被控去年九月在香港仔行人隧道搶槍及槍傷警長,使用槍械及拒捕罪名成立,月底判刑。
高等法院陪審團今日裁定被告使用槍械拒捕罪名成立,但傷人罪不成立。案件押後至今個月三十一日判刑,等候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
44歲的被告孫偉良,去年九月因為情緒問題入院治療,數日後由家人陪同出院,返回香港仔住所途中,跳車失蹤,翌日一名警員及一名警署警長,在香港仔一條行人隧道遇到被告,雙方糾纏,被告搶去警員佩槍,擊傷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