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7日訊】(天網黃琦採訪報導)2007年5月16日晚22點,正在北京上訪的河南村民再次劉學立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我向中央、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舉報成功,中央電視台也作了報導,問題還得到了處理,但我被勞教一年。
今天凌晨,我們再次與劉學立先生就上訪申冤問題進行了採訪。
舉報違法徵地成功
2002年11月25日,河南洛陽市公路管理局與柏坡村委會違規訂徵地協議。侵犯了國家和幾百村民的利益,使村民失去了耕地,並且其安置補償極為不公。於是洛陽市嵩縣庫區鄉柏坡村二組劉學立受村民之托,代表村民向縣政府、洛陽市信訪局舉報。希望這些政府部門依法給與解決,可是毫無結果。劉學立又向河南省信訪局等有關政府部門反映請求他們督促處理,依然沒有任何結果。
2003年8月,劉學立去了北京向國務院信訪辦國土資源部進行舉報。接待人員當即就答覆劉學立:「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並立即辦理了「轉辦交辦」公函。
2003年12月1日,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又轉交給洛陽市國土資源局,2004年元月,縣政府給每個村民1000元經濟補償,給了劉學立1.5萬元經濟補償。卻要求他作出書面保證,保證「有關土地款分配不公一事不再上訪」。縣信訪局胡副局長跟劉學立說:「土地補償分配一事就到此為止,其他相關的事,你該怎麼告就怎麼告!」接下來,劉學立代表村民們請求縣政府依法處理責任人村長劉東喜等人,以促進村委會和鄉政府依辦事。由於縣政府依法處理責任人村長劉東喜等人。
送去勞教一年
2004年2月中旬,劉學立又到北京上訪,被洛陽市信訪局截訪到住京辦。庫區鄉黨委副書記胡新旺於2月24日向劉學立書面保證,到期劉東喜等人的事政府會處理,不對劉學立進行打擊報復。就在胡書記承諾到期的前一天,胡書記把劉學立「請」到公安局,對劉學立說:「不告!你隨時回家,如果再告,就拘留你!」 劉學立說:「你依法辦就行了!」
2004年3月13日,劉學立當即被以「公然侮辱他人」為名,拘留15天。釋放後,劉學立沒回家,便四處籌錢,村民七拼八湊才為他籌齊路費。
劉學立於是再次上北京舉報這些官員,2004年4月5日、6日,劉學立被縣公安局及政府工作人員在北京天安門人人大酒店門前強行帶走扭送回縣公安局。在被送回去的路上,他們扒光劉學立衣服,用腳踩他的頭,並一路毒打。然後被他們以「毆打他人」為借口,有對劉學立進行治安拘留。在拘留期間,又多次威脅劉學立:如果再告,就勞教。
劉學立依然堅持要告,拘留期滿後,於2004年4月26日,送去勞動教養一年。
多次舉報 據說上面還不知情
劉學立便委託他哥哥劉新學向省勞教委提起復議,省勞教委說:「手續不全!」不接待。無奈在勞教所,劉學立多次向檢察院提起復議,但一直沒有結果。於是劉學立無數次向中央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請求救助,管教人員卻限制了他的通信權,造成不能復議。在勞教所,管教讓劉學立穿上濕鞋連續掃雪,致使他兩腳及下肢嚴重疼痛,並留下後遺症,至今兩腳麻木無疼痛感。
值得慶欣的是,出獄後劉學立從村民獲悉:由於他不停上告,此事件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使問題得到了及處理。中央電視台2004年10月28日專門作了報導道的內容為:「國務院、國土資源部緊急對洛陽市公路局非法佔用土地,這一違法事件,限兩個月內,土地歸還群眾,問題要徹底查清。」
可是,在對待劉學立被非法拘留、勞教的問題上卻不予糾正,對相關責任人也不追究其法律責任。於是2005年出獄後,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整。2005年3月 26日,劉學立再次踏上新一輪進京上訪之路。目前,他已經在北京呆了2年有餘,打算在問題沒有達到徹底解決不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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