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迪採訪報導)著名民運人士楊建利兩個星期前出獄後的情況,引起各方的關注。據本台瞭解,楊建利已順利地到過山東老家為父親掃墓;而他返回美國的手續問題,仍然在與當局的交涉之中。
本台上星期曾報導,旅居美國多年一直堅持中國國籍的楊建利坐牢五年刑滿釋放後,又面臨辦理中國護照的手續問題。「五一」長假期後,本台記者再次採訪了楊建利的代理律師莫少平。他表示,解決這一問題有兩個途徑,而第一個相當簡單—
莫少平:「因為中國司法機關去年9月準備要提前釋放他,當時不是已到了機場了?楊後來強調要回山東老家為父親掃墓,這點與這裡(當局)沒達成一致,最後他又回到監獄。那時候實際上中國政府已給他辦了出國的有關證件。」
他表示,現在當局只需把證件交給楊建利,問題就很快可以解決。否則的話,楊就得先辦戶籍、身份證。對這兩種途徑,眼下莫少平的判斷是—
莫少平:「現在哪種途徑能落實,還不能完全確定。當然第一種要簡便些,這就要溝通、交涉,要不然還要走第二個(途徑)」
而在重辦手續方面,最高法院曾有規定。然而莫律師強調,對當年的規定還有個如何理解,執行的問題—
莫少平:「從法律專業的角度講,記得最高法院1987年曾有個批覆,對刑滿但仍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能否出國定居,它認為不可以,因為剝奪政治權利是附加刑,它還是一種刑,故仍不能辦理出境手續。但這裡是否包括已經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人,並不清楚。這還要溝通,才能決定。」
記者:五一節後有否這方面的溝通?
莫少平:沒有,是還沒有結論,有些東西現在不便細說。而楊建利他在「五一」過程中確實回了山東了,而且按照一個正常人(那樣),去排隊買票。最後沒買成,因為黃金周,火車票很緊。所以他們租了輛車,跟親戚朋友一起回了山東,為他父親掃了墓。他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因那跟政治權利是兩個概念。
記者:出國算什麼權利?
莫少平:對此最高法院有特殊的解釋,它是從剝奪政治權利是否一種刑的角度講。
它是一種附加刑,還沒服滿,它就不同意申請出國。但它是否包括已經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的人,還沒明確。
記者:但從事實角度,去年如果曾有讓他出國的情況,只是楊自己提出條件,而沒執行,那就還有鬆動的餘地。
莫少平:這裡確實有個理解的問題。(//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