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世紀前﹐麻省理工學院經濟教授莫裡斯‧艾德曼(Morris Adelman)說﹐“度量市場競爭強度一個不太精確﹑但挺有用的指標﹐就是看那些不成功的競爭者憤懣的程度。”他的意思是說﹐如果領域內的一些競爭者憎恨其它競爭者﹐生意做不下去了﹑甚至在“抱恨終生”中垮臺了﹐那這就說明該領域的競爭是健康的。反之﹐競爭是不健全的﹐而一般大眾可能因此要頂缸受氣了。
這個說法雖然有些冷酷﹐但還是蠻貼切的。
說起來﹐西方人對中國古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以及“苟不教﹑性乃遷”的認識﹐不在國人之下。他們可能認識得更深﹐並結合了原罪的說法﹐把這種認知體現在了社會管理之中。因為意識到今天人們都變壞了﹐承認了這一點﹐因而設計了具約束力的社會經濟﹑政治管理體制。設立反托拉斯法反壟斷﹑保護自由競爭﹐就是商業領域的一個例子。
在美國經營衛星廣播(衛星電臺)的﹐基本上只有兩家公司﹕XM和Sirius。近日來﹐滿世界都在談兩家或許可能合併的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認為﹐只有這兩家在經營衛星電臺﹐如果合併﹐就成了一家﹑成了壟斷﹐這是萬萬行不通的。但是呢﹐問題還不那麼簡單。因為這涉及到怎麼看﹑怎麼定義這個“衛星廣播”的市場。
從狹義來看﹐“市場”就是衛星直接廣播﹐競爭只有兩家﹐合併必然形成壟斷。但從廣義看﹐人們在決定是否買Sirius或XM時﹐對比的參照可能是那些免費的電臺﹐所以“市場”要包括所有陸基短波﹑中波﹑調頻﹑和調幅電臺﹐合併也不太會改變競爭的格局。爭議呢﹐也就出在這裡﹐到底應由誰來決定如何確定市場範圍﹐是該用狹義還是廣義的定義呢﹖
胡佛研究所的大衛‧亨德森(David R. Henderson)根據艾德曼的理論﹐說可以從爭論中跳出來﹐從另一個角度看﹐看電臺的競爭者們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
如果現有競爭者對擬議中的合併持反對態度﹐那合併可能就是對消費者有好處的。如果競爭者之間沒啥異議﹐沒有“憤懣”或“憎恨”﹐互相之間很愜意﹑很舒服﹐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就應該有所擔心了。
亨德森舉了個銀行的例子。比方說你目前的銀行要和另外一家合併﹐你可能會耽心合併後的銀行會利用其市場影響抬價﹑收更高的費用。但如果你發現一第三家銀行在向政府投訴﹑要求阻止合併﹐你又怎麼看呢﹖
如果合併後的公司真的抬價﹐這第三家銀行會反對合併嗎﹖恐怕不會。如果價錢真會抬高﹐他們應該歡迎合併﹐因為這意味着他們自己也可以抬價﹑或保持原價但增加收入。如果他們反對合併﹐這恰好說明他們知道合併對降低成本是有益的﹐而這對消費者是有好處的。
用這個標準看XM和Sirius的例子﹐人們立即發現﹐當合併的消息剛出來時﹐陸基電臺業者就大聲疾呼﹑拼命反對。看來他們知道﹐這衛星廣播是在跟他們競爭呢﹐所以他們才拼命的反對。
反過來說﹐在祖先古訓喪失殆盡﹑具約束力的管理體制不完善的社會﹐自由競爭環境欠缺﹐準托拉斯式的壟斷自然橫行﹐這樣的例子也是很多的。(//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