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5日訊】4月20日,被一審非法判刑三年的香港法輪功學員曾愛華的家人收到她從上海市女子監獄發來的信,才知道中共當局已經瞞著家屬和律師駁回了她的上訴,並把她送進了監獄。而期間竟然一直沒有通知家屬。
曾愛華的女兒陳慕涵:「我4月21日和上海的姨媽通電話的時候才知道他已經收到了我媽媽從上海市女子監獄寄出的一封信。這是她從去年5月份被綁架後第一次給我們寫信。這也是我們第一次知道她人已經在監獄裡了。但是對於她二審上訴的情況我們一點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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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知道母親案子的審理情況,曾愛華的女兒陳慕涵4月23日從澳洲致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錄音)
陳慕涵:「是案件查詢嗎?」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對。」
陳慕涵:「我想問一下我媽媽的案子——我媽媽叫曾愛華,是一個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她的案子的處理情況。」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你要問什麼?」
陳慕涵:「她的案子處理得怎麼樣了,沒有人通知我們。還有,法官是誰,我們也不知道。」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法官姓沈,叫沈黎。」
陳慕涵:「是哪個庭?」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刑一庭。」
陳慕涵:「現在處理情況怎麼樣?」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結案了。」
陳慕涵:「什麼時候結案的?」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查不出。」
陳慕涵:「這個結案的情況我們沒有得到任何的通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詢電話接待人員:「那你去問她吧!」
陳慕涵接著致電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沈黎。(錄音)
陳慕涵:「請問是沈黎法官嗎?」
沈黎:「你是哪裏啊?」
陳慕涵:「我叫陳慕涵,我媽媽叫曾愛華。聽說她的案子是沈法官在審理。」
沈黎:「曾愛華?這個案子已經瞭解了嘛。你知道嗎?」
陳慕涵:「我剛才才知道。沒有人通知我們。我想問一下是怎麼回事?」
沈黎:「怎麼回事啊?你就看那個判決書啦。你們家屬應該有那個判決書的。」
陳慕涵:「我們沒有收到(判決書)。是什麼時候寄出來的?」
沈黎:「具體的日期我幫你查一下。這個案子我們肯定是每個被告人家屬都發的。然後通過派出所發到你們家裏的。好,就這樣。」(慾掛電話)
陳慕涵:「哎,我還沒問完呢!對不起!是什麼時候發出來的?」
沈黎:「3月15號。」
陳慕涵:「可是我們沒有收到啊!我們一直有人在查信的。」
沈黎:「我們是3月15號發出去的,但我們是發給派出所,由派出所轉送給你們的。」
陳慕涵:「是派出所哪個部門負責這個事情?」
沈黎:「是當地的派出所的內勤,然後由內勤會發到你們的暫住地的。」
陳慕涵:「如果我們沒有收到判決書,應該怎麼處理這種情況?」
沈黎:「肯定要你們家屬簽字的。我們有送達回執。沒收到的話不可能有簽字,有簽字的話說明你們肯定收到了。」
陳慕涵:「你們現在有這個簽字,有這個回執嗎?」
沈黎:「你這樣好吧?你直接打電話到當地的派出所去問。」
陳慕涵接著打電話給母親在上海的居住地浦東五蓮路780弄的轄區派出所,也就是2006年5月綁架曾愛華的浦興路派出所詢問判決書的下落。(錄音)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1:「您好,請講。」
陳慕涵:「您好!我是香港法輪功學員曾愛華的女兒。我聽說我媽媽的二審判決書在3月份已經送到你們派出所,可是我們家屬一直沒有收到。」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1:「這個曾愛華是住在哪裏的?我問一下管教。」
陳慕涵:「五鏈路780弄。」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1:「等一下,我問一下。」
(電話轉到值班警察2)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2:「喂,你是什麼地方?」
陳慕涵:「我是從澳大利亞打來的。」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2:「我不知道你什麼地方。有些問題我不好回答。要問什麼事情到我們這裡來。因為我不知你是誰。」
陳慕涵:「您是誰啊?」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2:「我是這裡的工作人員。」
陳慕涵:「能告訴我您的姓嗎?」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1:「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你是誰,所以沒有辦法回答你。」
陳慕涵:「我是香港的法輪功學員曾愛華的女兒……」(電話被掛斷)
被掛斷電話後,陳慕涵繼續撥打浦興路派出所的值班電話。經過幾番交涉,一名姓劉的民警終於答應第二天去查判決書的情況。但是第二天,陳慕涵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陳慕涵:「您好!我是曾愛華的女兒,昨天晚上打電話來過,來問我媽媽判決書的事情。」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3:「你問誰啊?」
陳慕涵:「我昨天打電話過來,你們是浦興路派出所嗎?」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3:「你昨天打電話來不是我接的,什麼事?」
陳慕涵:「昨天有好幾個警察接的(電話)。最後一個警察告訴我他姓劉,他說他會去查這個事情:我媽媽的二審判決書3月份就寄到你們派出所了,但是我們家屬到現在都沒有收到。」
浦興路派出所值班警察3:「我們還沒收到,你直接到中院去問。」「判決書是寄給你本人的。」
曾愛華在2007年2月因家中被抄出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所謂「利用*教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名非法判刑3年。曾愛華提出上訴後,浦東新區法院拒絕了她的律師溫海波把律師函同案卷一起送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請求。此後的兩個月中,溫海波律師幾次和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聯繫,都被告知曾愛華的案卷還沒有送到該院。
對於母親在家屬和律師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二審駁回上訴,並送往監獄,在澳洲定居的陳慕涵感到十分震驚。「我們家屬非常震驚。因為竟然整個二審上訴判決的情況我們一點都不知道,竟然是我媽媽到監獄裡自己寫出信來,我們才猜到她的上訴已經被駁回了。我們很難過。」
(轉自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天下縱橫]欄目)(//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