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5日訊】中華民國臺北市為推動城市外交及促進國際化,鼓勵姊妹市民赴北市學習中文,即日起受理「促進國際交流補助外國人學習中文補助金」之申請。有關申請本補助金規定如下:
一、 名額:10名。
二、 補助期間:本(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合計6個月。
三、 補助金額:每名每月新台幣2萬5000元。
四、 申請期限:自本(2007)年4月16日至5月22日止。
五、 申請本補助金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台北市姊妹市之市民或學生,有意願到台北市學中文,且未獲台灣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台北市姊妹市之市民或學生,已在台北市三所大學附設之中文教學機構就讀,且未獲台灣其他獎助學金者。
附註:
一、全美計有下列12個城市與台北市訂有姊妹市關係:
(一) 德州:休士頓市、馬歇爾市、達拉斯市
(二) 亞利桑那州:鳳凰城
(三) 加州:洛杉磯市、舊金山市
(四) 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
(五) 奧克拉荷馬州:奧克拉荷馬市
(六) 麻州:波士頓市
(七) 俄亥俄州:克里夫蘭市
(八) 印第安那州:印第那波里斯市
(九) 關島
二、受委託辦理本研習之中文教學機構:
(一)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國際華語研習所
(二)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
(三)國立政治大學國際教育交流中心
申請表件可至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消息欄)網站下載://www.edunet.taipei.gov.tw/public/ReadNews,有意者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於5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 (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市市府路1號市政大樓8樓),獲補助者將於本(2007)年7月10日前以書面通知。
相關問題可逕洽該局聯絡人鄭麗雪專員(電話:886-2-27256436、電傳:886-2-27226464、電子信箱:hcheng@tpedu.t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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