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擾媒體運作 中使館官員被要求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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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岳雷、肖剛報導)4月20日加拿大新唐人電視台在首都渥太華國會舉辦新聞發佈會: 要求加拿大政府將中共大使館公使級參贊黃惠康驅逐出境。新唐人電視台已經就此事致函外交部長和總理,希望加拿大政府採取行動。

加拿大新唐人電視台總裁王紹九博士在新聞會上說:「 加拿大政府應立即阻止中國大使館在加拿大領土上攻擊我們的商業運作。中使館官員黃惠康明顯妨礙了加拿大的政策,也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我們呼籲加拿大將其驅逐。」

在新聞會上。王紹九同時還揭示了中共打壓新唐人最主要的原因是新唐人對法輪功問題的報導。

4月4日加拿大中使館公使級參贊黃惠康的一份手寫公函被媒體公開曝光。公函顯示黃惠康具體部署了干擾、破壞新唐人電視台為獲在加播發權而向加拿大廣播電視通訊委員會(CRTC)提出的申請。

干擾加媒體運營 違犯國際公約

王紹九說,「自2003年以來,中使館和領事館就開始不斷攻擊新唐人的商業運作。他們阻撓新唐人電視台的記者進入社區、參與活動;他們還向加政府官員和商家誹謗新唐人,不允許他們支持新唐人。」

他舉例:「2005年,中使館撤回新唐人記者隨總理出訪的簽證;今年一月黃惠康在加拿大電視台(CTV)上露面,稱新唐人世界範圍內的演出為『政治宣傳』,讓加拿大人不參與。中國外交官還直接給我們的贊助商打電話,不讓他們支持新唐人。」

王紹九認為中共使領館官員的這些做法,不但明顯攻擊到了加拿大人,也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黃惠康的行為違反了「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王紹九認為這些官員「是在直接攻擊出版自由、直接攻擊加拿大的商業、直接攻擊加拿大的社會價值觀。」

4月9日,前加拿大駐中國大使查爾斯·伯頓(Charles Burton)接受CBC電台採訪時稱,中國政府的這種行為觸犯了「(外國)大使館不能干涉他國內政」的外交慣例。伯頓先生還說,「如果他們要求加拿大的華裔公民按照大使館的意願去做事,那肯定是越線了。」「這樣做是自找麻煩,因為其他國家的公民肯定沒有權利參與加拿大的內政事務。」

中共害怕新唐人報導法輪功問題

當有記者問中共打壓新唐人的最主要原因時,王紹九表示,在眾多關於民主、人權、自由、信仰等新聞播報中,迫害法輪功一直是中共最害怕在國際社會曝光的問題,而新唐人又是唯一對此事件進行最廣泛深入跟蹤報導的媒體之一。在國際社會上,除了中共打壓法輪功以外,法輪功團體在其他國家都是合法受歡迎的。

王紹九介紹,2003年,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因公開在媒體上誹謗法輪功學員被安省法庭判罰。

2005年,駐加拿大卡爾加里中領館外交官因公開派發、展覽攻擊法輪功的材料被愛德蒙頓警方立案,警方確認領館官員傳播的宣傳品系仇恨品。不久,這兩名官員離開加拿大。

2006年,中共駐加拿大使館教育處第二秘書王鵬飛利用留學生團體干擾、阻礙渥太華法輪功學員活動。當其申請外交簽證續簽時遭拒絕。

王紹九說:「這些是中共外交官海外仇恨宣傳法輪功而被驅逐出境的幾個案例,新唐人電視台都給與了充分的報導,中共當然害怕了。」

王紹九接著說:「黃惠康指示遊說相關加政府部門,組織在加中國留學生,中國公民和加拿大華裔公民反對新唐人電視台落地加拿大的申請,還要求使館寄誣蔑法輪功的材料給以上相關部門和人員。黃的行為和以上中共的官員的作為是相同的,所以他也應該被依法驅逐加拿大。」

他表示,「作為不受中共政權檢查和控制的一家獨立媒體,新唐人電視台很榮幸能向華人大眾提供真實的信息。我們不會停止報導中共敏感的話題,新唐人的華人觀眾有權利知道和他們的生活,他們的國家息息相關的完整真實的事件。」

王紹九強調,對新唐人電視臺打壓,也許是中共的政策,但中使領館官員必須對他們個人行為負責,身為外交官,他們因該知道什麼是符合他們身份的行為,加政府應該將黃惠康驅逐出境。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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