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日訊】隨著市場經濟在中國的普及,對財產權的探究和理解也在不斷深化。在市場經濟時代之前,財產權不僅是一個極端貶義的概念,而且幾乎從人們日常生活中完全消失了。現在,財產權的概念,在公共輿論中正在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並且進入了新版《現代漢語詞典》這樣的日常語言工具書。不僅如此,《詞典》還能用中性的語言來定義這些概念,這樣的變化說明社會在進步。
在一次查閱《現代漢語詞典》中,偶然躍入我眼簾的“財產權”詞條,引發了我的好奇心。根據《詞典》,財產權是:“以物質財富為物件,直接與經濟利益相聯系的民事權利,如所有權、繼承權等。”《詞典》把財產權歸結為某種與經濟利益有關的民事權利。這使我聯想到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都把對財產權的保護寫入憲法的事實。由此產生的疑問是,如果財產權僅僅是與經濟利益有關的民事權利,為什麼非要把這樣的普通民事權利寫入憲法呢?由民法來加以規定不就可以了嗎?另一方面,許多國家把對財產權的保護寫入憲法是不是意味著:要麼這些憲法多此一舉,要麼財產權的本質不在於它是一項民事權利?財產權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從財產權概念的起源來看,這個概念,與許多其他民事權利(如債權、繼承權)不一樣,不是由法學家或民法學家們提出的。弘揚財產權概念最有力的,在西方早期和近代通常是一些與法學毫無關係的哲學家,如約翰‧洛克。他不是從民法,而是從天賦人權、政治正義和有限政府的角度來論證財產權的本質的。在20世紀,一些經濟學家也挑起了詮釋財產權的重擔,有趣的是,其中的佼佼者們既不是從法學也不是從經濟學而同樣是從政治正義和憲政的角度來闡發財產權的,如哈耶克、布坎南、弗裏德曼這樣的人本主義經濟學家。
財產權首先是人的基本權利,是包括政治權利與法律權利在內的眾多權利的基礎。各種各樣的自由都與私有財產的安全緊密相聯。在視財產權為基本權利的觀點看來,把財產權理解為經濟權利、尤其是福利權之類的民事權利,在財產權、所有權、所有制乃至經濟制度之間劃等號,其後果是把財產權狹隘化了,這是對財產權作為文明社會的價值支柱的矮化和削弱。
財產權,作為天賦權利,來自人的天性、來自人格的權利。財產權中的人性依據從以下的事實中明確無誤地折射出來:每個男男女女都有自由追求個人目標的本能,對財產都有內在的需求。對財產的取得與支配深深地植根在人性之中,而這些又來自于人的生存本能。人的天性中都有向上的驅動力,希望過更美好、更稱心如意的生活。試圖消滅財產權者所動用的巨大的強制手段從另一方面證實了這種天性的強大與頑固。一個健全的人包括三個位格:主格、賓格和所有格。其中,主格與所有格都離不開“佔有”(財產)的資格。剔除了主格和所有格的人格不僅不是健全的人格,而且只剩下被佔有、被支配、被奴役的位格:賓格。
前人說過:財產權是其他一切權利的衛士。剝奪了一個人的財產權就等於剝奪了他的自由。傑弗遜曾指出:財產權是人性的必然產物,因為人生來就是業主。我理解,這個“業”是人的“自身”,也是滿足人的生存所需的各種要求及相應的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說,每個人都是自己的財產。所以,最基本的人權是人自我擁有的權利。從這種意義上講,一切權利都可以從財產權的角度來理解。當人們失去財產權的時候就失去了對自己的支配權。人的一切權利最終都可以歸結為財產權。例如,遷徙權來自於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言論權來自於支配自己嘴巴的權利;信仰權來自于對自己良心的支配權。財產權作為一項普遍的權利,是人人無分貴賤享有的平等的權利,是每個人的合法財產受到同等保護的權利。
不僅如此,每個人的正當財產是每個人的自然延伸,西諺裏有“Loveme,lovemydog”(愛屋及烏)的正面論證,中國人有“打狗還得看主人”的反面論證。離開了財產,每個人就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所以,財產權首先是來自天性的根本權利,其次才是民事權利,而不是相反。財產權首先既不是私法概念,也不是公法的概念,而是一個關於政治正義的概念。在根本上,財產權是即使任何法律都不承認、我們也擁有的權利,因為財產權是來自人的天性的天賦的權利。要改的不是要天然擁有財產權的人放棄財產權,而是要把不保護財產權的法律改成保護財產權的法律。在沒有法律的地方,財產權沒有保障;在法律不保護財產權的地方,財產更沒有保障。
人類文明走過的是一條漫長曲折的道路,人類對財產權的認識也經歷了一個漫長曲折的過程。在這個世界上,不喜歡財產的人不能說沒有,但至少是鳳毛麟角。在中國,大夢初醒之後,大夢初醒之後的好貨逐利的衝動無視一切阻力而勇往直前。在現代社會,每個人的生存都離不開佔有一定量的財富。財產權本應是每一個想活下去的人都應堂堂正正享受的權利,奇怪的是,儘管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憲法和法律都程度不同地承認了財產權的正當性,但是在思想觀念中,人們對財產權仍然懷著深深的傲慢與偏見,心儀之而口非之。這或許應了一句老話,愛之愈切,責之愈烈。即使有勇氣承認財產權正當性的人往往只是把財產權當做一項應受到極大限制經濟權利;否定財產權的人則把財產權當做人間“萬惡之源”,必欲連根剷除而後快;卻很少有人願意從經濟、法律更廣闊的視野去考察財產權,從政治和社會哲學的角度去考察財產權與人類文明的互動關係,具體地說,考察財產權是如何促進人類的文明向前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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