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殘疾人朱愛銀上訪遭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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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浙江湖州消息:據浙江維權人士鄒巍3天前發來的消息,浙江省安吉縣殘疾人朱愛銀因交通事故受傷,法院執行不公為由繼續不斷上訪,遭到湖州市當局勞動教養。

之後,經過多方努力,我們電話採訪了有關人員。

勞教朱愛銀一年

據當局於2006年10月21日發出的勞教決定書:2006年10月8日,在中央召開十六屆六中全會之際,朱愛銀持上訪材料夥同其他二百餘人聚集在北京京西賓館門口處準備上訪,被當地公安機關制止。

朱愛銀遭到勞教後,即向浙江省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申請復議:勞教處罰決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規不當,依法應予撤銷。申請人因交通事故賠償款及相關補償款事宜一直未得到妥善解決,為維護個人合法、正當權益,以走訪形式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信訪權利。

2007年2月14日,浙江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在浙勞教復決字[2007]9號行政復議決定書中決定,維持此前湖州當局對朱愛銀作出的勞教一年的決定。

省領導住地門口上訪也是罪名

浙江湖州的的勞教決定書中有以下文字:

經查,自2006年以來,朱愛銀夥同其他上訪人員到杭州市西湖區寶石山下四弄1號省領導住地門口進行上訪達十二次,並多次揚言要去北京上訪,且也多次進京上訪。[見 浙江訪民朱愛銀勞教決定書暨復議書]

朱愛銀在申請復議則稱:

申請人到一省領導住地進行信訪活動,並未擾亂省領導及周圍單位、群眾的正常工作和休息,也沒有決定書中所述揚言要進京上訪時行分;更沒有煽動鬧事。勞動教養決定書所述與事實不符,不能作為對申請人進行勞教處罰的事實依據。

法院院長:我是跟你開玩笑的


朱愛銀傷殘診斷書

2007年4月1日晚23點過,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致電朱愛銀姐姐朱愛珍女士,她告訴我們:目前,朱愛銀正在浙江省德清縣武康鎮女子勞教所。

朱愛珍女士還指出:2003年3月4日上午九時,朱愛銀去找安吉縣法院骨少白院長,要求儘快解決交通事故賠償款及相關補償款問題。骨少白對朱愛銀說:「你可以到北京去上訪,我不給你解決問題。」

「為什麼?」朱愛銀問道,骨少白院長則回答「我們內部有規定」。

2006年新年期間,朱愛銀有幸在勞教所遇上了身著便裝的骨少白院長,當朱愛銀說:「是骨少白院長要我到北京去上訪的。」骨少白院長回答:我是跟你開玩笑的。

朱愛銀則說:你是有權威的人,我不知道你是開玩笑!


朱愛銀道路交通事故評定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06年12月29日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於4月1日晚23點通知朱愛珍女士,我們將持續跟蹤殘疾人朱愛銀受迫害的經歷。@

──原載《六四天網》(//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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