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十八日法新電)美國最高法院今天作出判決,支持「禁止懷孕後期墮胎程序」的聯邦法律。這是三十多年來最高法院首度使婦女墮胎權回歸保守的判決。
在美國,懷孕後期墮胎案例不多,但頗具爭議性。根據統計,美國每年約有一百二十萬件懷孕第三個月後自願性墮胎,其中屬於懷孕後期墮胎的只有數千件。
這項先導性判決,被視為美國保守派勢力的重大勝利。自一九七三年歷史性的「羅伊與韋德」法案,為婦女合法墮胎權立下里程碑後,保守派數十年來一直努力試圖翻案。
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五票對四票的微小差距,針禁止懷孕後期墮胎法律的聲請釋憲案作出判決。這項聲請釋憲案尋求推翻禁止「懷孕後期墮胎」的法律。懷孕後期墮胎被保守派評論者形容為「部分生產墮胎」。
美國總統布什讚揚最高法院這項判決,他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鞏固了多數美國人所信奉的「生命文化」。
布什說,禁止懷孕後期墮胎,經由二零零三年國會兩黨壓倒性多數通過,並由他簽署為法律,這代表著美國建立「生命文化」的承諾。那是經過多年努力,終將這個「悖逆倫理的程序」列入非法,反映出美國人道精神與對生命的悲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