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憲架構完成 總理需由民選議員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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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十一日專電)泰國新憲法的主要架構大致完成,制憲委員會昨天投票決定了五大議題,包括了總理需由民選議員產生、減少國會席次與設立特別委員會以解決國家爭議等,預計在本月底就可完成草擬憲法工作。

去年九月十九日,軍方發動政變後,即廢除一九九七年制定的憲法,強調將制定新憲以團結國民。

在新憲法中,最受爭議的就是總理的產生方式,原本國家安全會議希望放寬總理的資格,可以來自於非民選議員的方式,不過在制憲委員表決之下,以二十五比七通過總理必須由民選議員產生。

另外,在國會議員席次方面,原本的泰國國會議員席次共有五百席,其中區域選舉產生四百席,政黨名單有一百席,不過制憲委員已同意削減國會議員席次,最後決定新的國會中,區域選舉將產生三百二十席,政黨名單則有八十席,新國會的議員將只有四百席。

而在政黨名單的門檻上,制憲委員同意降低門檻,將原有的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二,以增加小黨進入國會的機率。

在參議院方面,制憲委員會也以二十八比三表決通過,未來參議員席次將為一百六十席,而且全部參議員都以指定方式產生,不再舉辦參議員選舉。

制憲會議發言人派通指出,未來將成立一個七人小組,負責參議員的推派工作,其中目前泰國七十六府,各府都會推派出一名參議員,其餘人選再由七人小組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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