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日訊】新加坡一家庭春假出遊,母親在機場對女兒解釋為何要做安全檢查時,提到「炸彈」一詞,結果被盤查4個小時,害得一家人的假期也泡湯。
中央社消息,在新加坡任何人若在執法人員面前以「威脅性語氣」提到炸彈,或虛報有炸彈,都有可能面對長達7年監禁和罰款5萬新元(3.3萬美元)罰款。而新加坡警方常被人權組織質疑不尊重人權,報導引述多名因失竊案曾協助警方調查的台灣人聲稱,新加坡警方常就同一問題反覆問很多次,問到「煩為止」,態度惡劣,電腦打字速度又慢,做口供筆錄隨時要4、5個小時。
同時引述律師話呼籲民眾,在新加坡警方執行包括安檢等勤務時,盡量保持緘默不要談話,更不可拿「炸彈」字眼開玩笑,否則可能遭控。同時也引述旅遊業者呼籲,旅客在乘搭新航或到訪新加坡時,盡量不要提到「炸彈」字眼,以免「面臨牢獄之災」。
這次事件是當一家人出遊在樟宜機場接受安檢時,母親向女兒解釋為什麼需要脫鞋檢查,並提及「炸彈」字眼,安檢人員聽到後立刻要求這名母親再說一次,這位母親也照做了,結果安檢人員立刻以這位母親說了兩次「炸彈」,將她扣留審訊4個小時。當星警方做完筆錄,確定無安全威脅後,這一家人已趕不上飛往澳洲的班機而假期泡湯。
新加坡職業律師盧平池指出,可能是這位母親在解釋時,「炸彈」字眼說得太大聲,造成誤會。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