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吳仁捷/北縣報導〕檢調偵辦北縣警局八里龍源派出所包庇「飛龍」電玩店弊案,查出前蘆洲警分局駐區督察黃永清涉嫌自龍源所收受業者賄款,在業者開業5個月間收賄逾10萬元,昨天約談黃永清到案後,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
對於負責警界風紀的督察系統警官也傳出收賄,檢調人員不願置評,只強調證據到哪裏就辦到哪裏。
台北縣警察局昨天表示,「飛龍遊樂場」電玩風紀案爆發後,時任蘆洲警分局長孫森安被調任縣警局警務參,共有25名官警因連帶追究監督不周責任並調整職務;其中黃永清在事發後已調勤務指揮中心。
督察長溫枝發說,目前並無直接證據證明黃永清涉案,所以未就黃永清被交保案作出任何懲處,警方將視檢方偵辦作為,再作出相關懲處。
檢調調查,黃永清去年1月到12月間出任縣警局的蘆洲警分局駐區督察,開在八里鄉渡船頭的「飛龍」電玩店則在同年8月開張,直到同年12月被檢調查獲才歇業;業者坦承每月行賄管區龍源派出所至少20萬元,由前所長吳振明出面收款。
檢調去年12月在八里渡船頭當場逮獲吳振明出面收款,人贓俱獲;檢調深入調查發現,25萬元賄款依權責大小分配下至派出所、上至縣警局,並有部分流入駐區督察口袋。
昨天板檢約談黃永清到案,黃永清到案後否認收賄,但檢調掌握事證顯示他涉嫌從派出所手中按月收賄,訊後依貪污罪嫌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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