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偵結 王令麟: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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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八日電)力霸金融弊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等一百零七人遭檢方起訴求刑。東森媒體集團負責人王令麟對此表示,個人一向尊重司法,力霸案已進入法律程序,相信司法將會在釐清案情後,做出公正裁判。

力霸金融弊案偵結,王又曾、王金世英等一百零七人,遭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票券金融管理法等罪起訴,其中,王又曾遭求刑有期徒刑三十年,併科罰金新台幣十七億一千萬元,創司法史上最高紀錄。

台北地檢署在起訴書中表示,依王家成員行為所生危害、犯罪後態度等事項,對王金世英具體求處有期徒刑二十八年、併科七億一千萬元罰金;王令一、王令台求處有期徒刑二十八年;王令僑有期徒刑十六年;王事展有期徒刑十五年。

起訴書指出,王令楣有期徒刑十三年;王令可有期徒刑八年;王令興有期徒刑六年;至於王令台、王令一、王事展、王令僑、王令楣、王令可等六人並均各併科五億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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