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八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力霸金融弊案,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等107名被告,其中不少是前亞太固網集團的經營團隊,亞太固網公司表示,已將檢方訊息告知新代理董事長賴春田,但賴春田未有進一步指示。
王又曾遭檢方求刑30年;王又曾妻子、前亞太固網董事長王金世英遭求刑2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7億1000萬元。前亞太固網副董事長王令台遭求刑28年、前董事王令楣13年、前亞太線上協理王令興6年。
亞太固網聞訊保持低調,未有任何表示,新代理董事長辦公室已經將此訊息告知賴春田,不過,賴春田未作進一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