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4日訊】高耀潔醫生為民族承擔苦難,如今她處於被困守之境,幾乎獨自抗爭。不能不說是我們愛滋病工作者悲哀。
編者按:在我們發表這篇文章的時候,在世界輿論和民主力量的壓力下,高耀潔女士已經獲得中國最高當局的批准允許她來美國領獎。我們祝賀高女士獲准來美,祝她訪美成功! 高女士80歲了,被稱為“中國防愛第一人”,不僅在中國,也在世界獲得了人們的高度讚揚和尊敬。可是中國政府卻一再禁止她出國領獎,並且對她軟禁。如果不是希拉蕊寫信給中國最高當局寫信,現在高女士仍然被關在家中。我們要問這是為什麼?這一事件似乎過去了,而諸多像高耀潔這樣的人,卻依然遭受著迫害。我們要問在中國做好事善事,正直講真話為什麼這麼難?
編輯部
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夫人希拉蕊女士擔任名譽會長的組織“生命之音”(Vital Voices),邀請“中國民間防艾第一人”高耀潔醫生到美國參加3月14日的頒獎會。屆時希拉蕊女士將給高耀潔醫生頒獎,以表彰高耀潔醫生為婦女和人權工作做出的貢獻。
為阻止高耀潔教授赴美,2007年2月1日起至今(2月16日),十余名員警將80歲高齡的高耀潔醫生軟禁在家。雖都有每日幾批河南省政府重要官員拜訪的“殊榮”,高耀潔醫生卻連走出家門的自由都沒有。拜訪的志願者被扣留或驅趕,採訪的國際媒體記者被阻攔。同時高耀潔醫生的新浪博客上的所有網友評論被刪除、稿件被部分刪除,家中電話被徹底切斷。來訪者被欺騙、盤問、恐嚇、驅趕、扣留,警方的說辭是為了“不讓高耀潔教授被西方社會利用。”
而中國政府向美方的解釋是:“高耀潔醫生年老體衰,患有高血壓等疾病,因此其家人勸阻其外出。”為了讓此說辭更有說服力,2月13日《河南日報》以《陳全國看望慰問專家學者:尊重知識愛護人才》(//www.hnsc.com.cn/news/2007/02/13/157865.htm)為題,登載出大幅的照片說高耀潔醫生“激動地表示感謝黨和政府的關心和關懷”。外人不知道,高耀潔醫生自從被軟禁後,天天家裏來省委省政府的政要,也來婦聯、紅十字會的首腦,每撥人馬通常先是寒暄兩小時,美其名曰:“慰問、看望、拜年”,直到最後,才無一例外圖窮匕見對老人和盤托出來意“美國,就不要去了啊”。但老人要走出家門,卻被員警阻止,高醫生在電話裏說:“他們不讓我開門。”在偶得的機會中,高耀潔醫生通過電話表明她的態度:“不主動放棄此次領獎機會,堅決不接受‘別人’赴美代領獎項,願意與國際社會再探討中國愛滋病問題。”平時高教授最恨說假話、弄虛作假,她嫉惡如仇、恨貪官污吏,自己從不阿諛奉承。面對軟禁自己的員警和充當說客的當地官員,譴責都來不及,高耀潔醫生又怎能“激動地表示感謝黨和政府的關心和關懷”呢。老人看見《河南日報》的報導,非常氣憤,給我電話澄清說,她只是對陳全國說了句“謝謝,不好意思,你們一次一次來”。而“其餘皆為他自己編造”。高教授還告知我她兩個的孩子受到政府太大的壓力,在家哭了一下午,勸老人順從政府的意見不去領獎。高耀潔醫生在河南的子女和孫輩共6人,成了當地政府要脅老人的人質。
高耀潔醫生已經80歲高齡,雖獲得幾個國際獎項,卻一次次因地方政府不發護照等方式阻攔,無法出國領獎。河南當局阻止高耀潔醫生出國領獎的原因並不複雜。然而,世人只知有上蔡縣文樓村,卻不知有許許多多沒有劃分為愛滋病重點村的“黑洞”。高耀潔大夫多年到鄉村義診,又在家接待成百上千的感染者和病人,與各地通信一萬五千多封,對基層的情況瞭解清楚。她從不顧河南政府的臉面,不斷對外公佈愛滋病領域層出不窮的問題,此為被阻攔出國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河南愛滋病的歷史問題,是數額眾多的非法血站和違規操作的官方血站造成的,究其根本,為當地官僚為了巨額經濟利益,不惜草菅人命。在位和高升的官員,如何為被感染愛滋病的成千上萬的百姓負責?再者,當今中國,政府衛生部門只強調愛滋病性傳播和靜脈注射毒品濫用者針具傳播,當輸血感染愛滋病的案例在高耀潔醫生案頭高高堆起,高耀潔醫生堅持要“重視愛滋病血液傳播問題,杜絕悲劇再發生”。高耀潔醫生的工作被海內外認可獲得聲譽後,河南政府要求其為河南“政績”著書、要求其不要再談“血液問題”,皆被堅持“一不說假話、二不做假事、三不造假貨”的老人拒絕了,並不留情面地繼續呼籲關注血液傳播愛滋病問題。河南省政府害怕暴露真相,編織越來越多的謊言,並明裏暗裏變本加厲地壓制高耀潔醫生的生存空間。因此有了此次軟禁80歲老太太,阻止其出國的事件。
貪官污吏瀆職腐敗,地方部門發艾滋財侵吞艾政府款項,感染者、病人和孤兒們所獲有限;愛滋病疫情本身嚴重,宣傳防治不力,抗病毒藥物的專利壁壘仍未打破,許多病人難以獲得充分的救治。中國民間愛滋病工作步履艱難,民間組織自主空間受到政府的敵視、壓制,說真話、辦實事的代價過大,個體或團隊往往難以承擔。高耀潔醫生為民族承擔苦難,如今她處於被困守之境,幾乎獨自抗爭。不能不說是我們愛滋病工作者悲哀。
2007年2月16日 于北京BOBO自由城
《人與人權》2007年月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