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虞夫被當局強行帶走 遭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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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浙江民主人士朱虞夫3月2日被杭州警察強行帶走,朱虞夫的妻子蔣杭莉3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的行政拘留十日的通知書。

蔣杭莉4日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不知道公安為什麼要抓走朱虞夫,事先沒有一點先兆,很突然的。朱虞夫最近準備送女兒去北京報考大學,而北京現在正在開「兩會「,不知是不是這個原因。」

據蔣杭莉說,朱虞夫認為,當局帶走他的理由主要是因為他接受海外媒體的採訪。

蔣杭莉介紹了朱虞夫被抓走的整個過程:2日上午,警察打電話要朱虞夫去望江派出所談話,被朱虞夫拒絕。警察馬上說,那就算作傳喚吧。當晚7點左右,警察到朱虞夫家門外重重敲門,朱虞夫在家中沒有開門。8點40分左右,朱虞夫被警察強行帶走。

8點42分,六四天網撥通朱虞夫的電話,朱虞夫說:現在,我正在警車上面,最先我給你的電話是我們的管區民警,他今天沒有出警。現在,帶我走的是杭州上城去派出所張健所長,這個警察非常不文明,完全沒有人權意識,是些什麼玩意兒啊!

朱虞夫還說:我女兒考上了北京藝術學校藝術設計專業,這個專業非常緊俏,我去北京是為了幫助女兒報名,現在,我去不成了,我把女兒害了,我非常對不起她。

3日下午6點,一便衣男子到蔣杭莉家中,送來了杭州上城公安分局於3月2日晚7點簽發的《朱虞夫傳喚通知書》和3日簽發的《朱虞夫拘留通知書》,要她簽字。

該拘留通知書中稱:「朱虞夫於2007年3月3日,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被我局決定行政拘留十日。」

簽字後,蔣杭莉問來人:是否可以看望朱虞夫?是否可以給朱虞夫送衣服等生活用品?該男子稱:不用。

蔣杭莉3日收到朱虞夫的電話,讓她去拘留所送棉毛庫等換洗衣服。

蔣杭莉說,「今天是星期天,我明天會去送衣服,並打聽一下具體情況。」

朱虞夫先生於1999年因組織中國民主黨被中共當局投入監獄,坐了七年牢,於2006年9月14日刑滿出獄。出獄後,因生活困難,他向原工作單位杭州市上城區房管局要求恢復工作,但當局不但不安排工作,反而再度將他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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