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玉琴:權大於法,中國公民何處申冤?

吳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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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由於現中國統治者的專制性,高度獨裁使得司法無力,裙帶之風猖獗。一人當官,雞犬升天。小人得志百姓遭殃,事實上許多官員是不受法律約束的。一個相當於過去的六品官,市級領導幹部,百姓的父母官,在地方上就是一個皇帝。他們掌握著政法部門,可以任意干涉司法,使得司法失去公正,他們恣意妄為的讓違法者逃避法律的制裁,使受到傷害的百姓反而雪上加霜。一個縣級領導、市級領導,對管轄內的司法,可以行政干涉,權大於法成了必然的現實,因此法律在中國不可能公正。

經常能看到政府機關或法院門前坐著上訪的群眾,信訪機關的院子裏更是人滿為患。他們當中有房屋被開發商強行拆遷,一家數口從此流落街頭而無法討回公道的拆遷戶;有身為守法公民,兒子卻被公安刑訊致死的而無處申冤的父母;有想耿直做人,揭發貪官腐敗,結果遭至飛來橫禍,從此身陷囹圄而使家人為了申冤,討公道而長年累月跋涉在上訪人流中的訪民……等等。這些無權無錢的權益受損者,或因高昂的打官司費用使得他們對司法部門望而卻步。或因地方官員官官相護,司法腐敗而無法申冤。儘管這些訪民他們所要控訴的案件各有不同,但他們始終抱著“大官好見,小鬼難纏。”的概念而走上了漫漫的上訪路。這些上訪者對“黨中央”,“國家領導”,抱著極大的信任。“把問題反映到中央,讓中央知道情況”,“給地方政府施加壓力,以求問題得到解決”。成了大多數訪民的一致想法。到北京告狀,成了幾經周折而無處申冤的訪民的最後一線希望。至此,各地方政府為防訪民上訪,出臺了形形色色的禁止訪民上京告狀的檔。層層設卡,圍追堵截上訪群眾,用各種手段打擊和迫害上訪人員。家住市西路的一些訪民,有多個都是在上了火車之後被抓回來的。(她們有些甚至抓回後被送去勞教)而個別有經驗的訪民,他們想盡各種辦法到了北京,為了解決問題而到了國務院信訪接待室,可是值得深思的是,這些人的命運基本一樣,他們又被逐級的推回地方,逐級解決。可是到地方後由於違法者是有背景,有權力,能干涉司法的人,這樣就使得他們還是找不到解決問題的地方。由於法官被地方官員的權力控制,不能公正執法,而違法者反受國家機器保護。這就使得老百姓哭訴無門,也使違法者變本加厲,繼續違法使更多老百姓受傷害,致使中國沒有為老百姓解決問題的地方。

由於各地方政府和法院的信訪機構在沒有任何監督下對訪民的案件采取推來推去,層層轉辦,使得上訪人投訴無門,導致上訪不斷升級,這樣就使得中央有關部門受理上訪的案件直線上升。說明了訪民對省、地、縣一級信訪機構解決問題的能力失去了認同,相信中央能解決他們反映的問題還抱有一定的希望。這樣,進京上訪,就成了大多數訪民的唯一出路。

今年中共召開“兩會”,許多訪民都認為政府將會用妥善的辦法來解決訪民的問題。這些訪民對“兩會”的召開,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可是讓訪民意想不到的是,會前,“上訪村”以及一些訪民都遭到了抓捕和軟禁,這種做法使得老百姓和訪民人心惶惶。可是,那些與上訪人員為敵的官員們難道不知?抓捕和圍追堵截上訪人員,不僅不是在真心為政府分憂,而且還是在給政府添亂。試想,如果堵塞了一切民意溝通管道,把含冤者趕入絕境,扼殺民眾權利,混淆矛盾性質,激化社會矛盾。而含冤受曲者不滿的能量一旦暴發,那將會導致多少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中國必須改變司法現狀,取消中國的政法委,它在中國起的作用有百害而無一利。它是中國國法上面的一把刀,註定權大於法,權可以幹涉司法。它是萬惡之源,使法制失控失去公正。在上個世紀末的貴州省的政法委書記胡克惠在任職期間,以政代法,擅用權力,超越權限,一切都是她說了算。許多大案在她的個人意志支配下,強判、重判,得到的是極不公正的處理。比如“上個世紀末的最後一例反革命集團案”以及“原公安廳長郭政民受賄一案”和“賈玉平傷害一案”等等,就是在她的淫威下被起訴重判的。

維護司法公正,保障民眾正常上訪管道的暢通無阻,依法保障公民合法上訪權利得以實現,並明確規定對堵塞正常上訪管道,激化社會矛盾的官員給予懲處。懲治司法腐敗,建立完善的信訪制度,讓老百姓在遭遇司法不公時,有一個說理和申冤的地方。如何化解社會矛盾,是胡、溫政府的當務之急。空談構建和諧社會,是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的!

(2007年3月28日于貴陽)

轉自《民主論壇》(//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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