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釘子戶拒拆遷 考驗新出爐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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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任紋儀台北特稿)保護私有財產的中國「物權法」不久前在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此時重慶一座「最牛的釘子戶」正在為捍衛自身權益而拒絕拆遷。「物權法」能否解決中國大陸層出不窮的拆遷問題,受到各界關注。

今年三月初,一張題為「史上最牛的釘子戶」的圖片在中國網路上流傳,畫面是一棟兩層樓房子孤零零矗立在十公尺深的大坑正中央,如同大海中的孤島。

所謂「釘子戶」是形容在城市建設徵用土地時,討價還價,不肯遷走的住戶。

二零零四年九月,重慶兩家房地產開發公司計劃開發重慶九龍坡區,並展開拆遷工作,區內兩百八十戶居民陸續搬遷及拆除,僅剩一戶未搬遷,被稱為「最牛釘子戶」。

「釘子戶」所有人楊武與吳蘋與開發商歷經多次協商沒有結果,開發商於是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請行政裁決。今年一月,房管局下達行政裁決書,要求楊武十五日內自行搬遷。

三月十九日,法院向楊武發出拆遷通知,要求他在二十二日前拆除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將強制執行。

楊武為防止拆除人員「偷襲」,搬進瓦斯桶及生活用品,並帶著各種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文書,掛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標語,宣稱要誓死抗爭到底。

目前,楊武仍表明不接受拆遷賠償,並遞交書面申訴,希望法院撤除強制拆屋的裁定,進而爭取與當地房管局談判。

重慶的「釘子戶」事件引起網路及海內外媒體爭相報導。「釘子戶」照片被放上網路以來,短短幾週時間,數萬名網友留言支持,連重慶市長王鴻舉也不得不承認,「釘子戶點擊量達一千多萬人次」。

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中國各地陸續以都市建設為由大興土木,衍生出城市拆遷問題,隨之而來的是不願搬遷的「釘子戶」難題。

由於法律缺失、官方及開發商忽視對私產的保護,長期以來中國大陸不少城市拆遷問題經常演變成官民衝突的導火線,危及社會穩定。

在中國憲法規定以公有制為主體,以及中共的專權統治下,目前中國仍欠缺私有財產的觀念。當民眾涉及政府所認定的違法情況時,就有可能發生房屋財產被沒收或強制拆遷等糾紛。

今年三月,爭議多時的「物權法」終獲通過,各界期盼「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普世觀念能在中國落實。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至於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由誰來界定,中國法學界至今莫衷一是。

對於拆除「釘子戶」問題,王鴻舉說,「拆不拆,不是涉及到開發商的利益,而是涉及到百姓的公共利益。」

但「釘子戶」所有人吳蘋認為,這次拆遷與公共利益無關,是一次純商業拆遷行為,需要拆遷雙方協商解決。

因此,「物權法」究竟是保障民眾的物權,還是保障開發商及政府的物權,還有待檢驗。

此外,王鴻舉日前表示,當地政府有能力依法、冷靜、妥善地處理好這一事件,但絕不遷就漫天要價、毫無道理的要求。

重慶「釘子戶」事件到底是開發商恃強凌弱,激發被拆遷戶維權抗爭,還是「釘子戶」漫天要價,似乎見仁見智。不過,根據最新網路調查顯示,近九成中國網民支持「釘子戶」維權。

在強大的輿論關注下,經過上週的最後期限日,重慶法院並未按照裁決執行拆遷。不論最後結果如何,重慶「釘子戶」事件反映出中國民眾的維權意識高漲。至於如何妥善解決涉及民眾權益等問題,正是中國追求和諧社會亟待克服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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