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剩餘經濟可採儲量20.43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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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根據中國國土資源部的調查,到去年底,石油剩餘經濟可採儲量為二十點四三億噸,天然氣剩餘經濟可採儲量為兩兆四千四百九十億立方米。

中國網今天報導,國土資源部最近針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和地方油氣公司所屬油氣田的儲量進行初步調查統計,結果顯示至去年底止,全國石油與天然氣的剩餘經濟可採儲量分別為二十點四三億噸和兩兆四千四百九十億立方米。

所謂剩餘經濟可採儲量是指探明的已開發石油經濟可採儲量扣除累計產量後的差值,反映出在一定的經濟、技術條件下,未來可能得到的實際經濟利益。

國土資源部表示,二零零四年對石油天然氣儲量分類作出重大修改,實施新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及儲量」國家標準,新分類標準除了保留傳統的探明地質儲量外,還劃分出探明技術可採儲量、經濟可採儲量等類別,第一次確立「新增探明經濟可採儲量」的概念。

根據最新的調查統計,二零零六年,中國石油新增探明經濟可採儲量為一點七二億噸,天然氣為兩千九百三十五點七一億立方米,這是油氣儲量計算方式改變後首次公佈的數字。

此外,中國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為九點四九億噸,同比下降百分之一點六;新增探明技術可採儲量為一點九五億噸,同比增長百分之十點八。有六大盆地石油新增探明經濟可採儲量大於一千萬噸,分別是渤海灣盆地、松遼盆地、鄂爾多斯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爾盆地、渤海海域盆地。

至於天然氣勘查新增探明地質儲量為五千八百一十五點九七億立方米,同比下降百分之六點二。全國天然氣新增探明經濟可採儲量大於一百億立方米的盆地有三個,依次為四川盆地、塔里木盆地、鄂爾多斯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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