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3月26日報導)深水埔報販何慧霞(霞姐)被斬殺案,3名分別擔當中間人及刀手的被告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另一人則判囚12年。
4名被告盧漢興(32歲)、李祖名(34歲)、林自力(32歲)及梁志鴻(35歲),同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出,1999年9月22日,4名被告連同連宗偉及其他人士,謀殺女子何慧霞。陪審團上周退庭商議,至昨日傍晚作出一致裁決,裁定盧、李及梁謀殺罪名成立,林則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3名謀殺罪成被告被判囚終身,而林則被判囚12年。
法官表示,沒有人相信4名被告策劃有關兇案,他亦提醒4人如能協助找出主謀,將有機會獲得減刑。
控方案情指出,99年間《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等報章發行商為了速銷,要求報販增加訂購量,但又拒絕讓報販向發行商青匯書報社退紙,此舉惹來霞姐等深水埔區報販不滿,及後霞姐等人代表其他報販與青匯的負責人蔡偉強談判,但最後不歡而散。
其中首被告盧漢興在警方錄影中,承認蔡向他表示霞姐「阻住(蔡)搵食」,指使他去「教訓」霞姐。99年9月22日,霞姐被發現身中多刀,致命一刀深入右肺1.5吋,導致兩條肋骨及肺部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