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設防腐局 學者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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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鏵採訪報導)中國政府將設立「國家預防腐敗局」,主要職能是進行宣傳、教育、制度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有分析人士認為,中國腐敗問題的根源在政治制度,多設一個機構無濟於事。

中國政府設立「預防腐敗局」的計劃現在已經獲得中央編製辦公室的審批,但是具體掛牌和運作時間尚未確定。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官員閻群力被《瞭望東方週刊》援引說,建立預防腐敗局源於中國領導人胡錦濤等提出的「從源頭反腐」的方針,以及中國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六條明確規定,「各締約國均應當根據本國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確保設有一個或酌情設有多個機構…預防腐敗,並賦予機構必要的獨立性」。

中國目前反腐敗的機構主要是中紀委、以及各級監察和檢察部門,檢察部門內還有專門的反貪局。結果,現在的腐敗公認的是越來越嚴重。那麼,再設立一個預防腐敗的機構對中國反腐敗能起多大作用?

湖北省潛江市原人大代表姚立法曾經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做過很多揭露和打擊當地官員腐敗行為的工作。他告訴自由亞洲電台說,中國腐敗的根源在於政治制度,多設一個機構意義不大—

姚立法:「真正要解決的是權力的來源問題,一切行政權力的來源要具有合法性,而且要做到有效的制約,不解決這些問題的話,反貪局、反腐局是完全沒有用的。」

姚立法還舉例說,由於地方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命實際上都是地方上的黨委書記說了算,檢察院下屬的反貪局實際上成了保護腐敗官員的機構,因為他們的工作完全沒有獨立性—

姚立法:「不能自己決定去調查,要分管的檢查長批,而檢察長批了之後出現問題,他就不敢提起公訴,而是寫一個報告給市委書記,市委書記說立案,才可以立案。」

設立一個獨立的預防腐敗機構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重點。美國紐約大學政治學教授孫雁曾經多次呼籲中國應該借鑒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她說,香港廉政公署的一大特點就是獨立—

孫雁:「他是首席行政官員直接委派的,預算和資源都是有保證的,待遇都是最傑出的,沒有後顧之憂。他們的權力也很大,不需要經過其他行政單位批准才會採取行動。當然他們本身首先要保持非常的廉潔、公正。」

中紀委的閻群力表示,防腐局工作的重點在於「預防」,主要職能是進行宣傳、教育、制度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但孫雁則有不同的看法。她說,制度方面的建設應該由人大以及黨的系統來做,防腐局的工作重點應該是在監督。她特別舉了紐約政府的一個做法為例—

孫雁:「紐約DOI就是監察部,所有和政府有關的合同,承包的東西都要去調查一遍,比如承包給一個人,他夠不夠條件,要的價是不是合理,雇了很多工程師和和會計,按照市場價計算市場招標額是否達到,我覺得預防反貪局就應該做這些具體的技術方面的問題。」

孫雁還說,除了監督政府機構對「物」的管理外,防腐局還應該監督黨政部門對「人」的管理,也就是在人事任免方面有沒有按照政策、規定去做。

由於中國的政治現實,對官員的監督名存實亡,這也是中國腐敗氾濫的根源之一。如果目前還做不到姚立法所期待的「權由民所賦」,那麼通過國家預防腐敗局進行黨內監督也不失為一個選擇。只恐怕在現有的政治環境裡,防腐局難以做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督。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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