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聞劍採訪報導)中國國土資源部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中國土地使用違反案件有增無減,2006年涉及的土地面積近十萬公頃,比2005年上升了九成。
中國國土資源部執法檢察局局長張新寶曾說「凡是性質嚴重的土地違法行為,幾乎都涉及政府或機關領導。」這話迄今仍然有效,因為中國目前土地違法,地方政府是操刀手。對此,中國上海地產律師劉軍廠表示—
劉軍廠:「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的利益是不一致的。說是查辦得非常嚴厲,實際上不是那麼一回事,地方政府也是掌握中央政府以往的一些做法,不管合不合法,我先去做,我只要以政府的名義就總有合法化的機會,比如說罰款或者變相的方式等。就是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種情況下,國土資源部再加大力度,也總不能派欽差大臣到每個地方去,每個地方的行政還是要靠地方政府來做的,所以越查越多。」
雖然中國國土資源部最新公佈2006年查辦土地違法案件九萬多件,處理了包括兩名省級幹部在內的三千五百九十三人,但有學者研究發現,在土地違法案件中,平均只有百分之一的黨紀政紀查處的可能,千分之一刑事追究的可能。關注民生和法制問題的《瞭望東方週刊》駐西南地區記者王甘霖認為,中國土地違法案件在政府不斷加大查處的力度下有增無減的原因有二—
王甘霖:「第一是體制問題,我們中國人民雖然是一個國家的國民,但他們沒有土地的產權。第二是有些地府政府說財政資金緊缺,所以它就採取這種以地徵財的方式。」
在剛剛結束的人大政協會議上,有代表就曾提出,土地現在是很多地方政府的銀行。不僅如此,王甘霖認為,由於土地價格成為地方政府手中隨意揉捏的泥丸,土地違法案件大都與腐敗有關, 在西部地區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打著建設新農村的旗號,違法使用土地。
那剛剛通過的《物權法》有沒有可能在遏止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方面起到作用?劉軍廠表示只在一定條件下起作用—
劉軍廠:「對地方政府來講,中央盲目地要求產值,再一個就是房地產上升的幅度比較大,如果這兩個都不變的話,地方政府和房地產商還是有很大的利益驅動的,我覺得很難能管得住。」
《物權法》雖然提出私產、公產和集體財產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但中國《憲法》規定,個人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個人擁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權,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城市的土地國家擁有。所以有學者說,《物權法》是保護房地產權的安眠藥而非定心丸。
那如何做才能遏止土地違法不斷發生,王甘霖表示—
王甘霖:「體制和產權問題等都是空談,這種方法在我們國家是實現不了的,中央雖有一些好的政策,但下面還是有一些對策。」
土地私有化、讓農民和城鎮居民擁有土地的討論在中國近年來一直不絕於耳,但近期有中央政府官員對外的表態是:土地私有化「中國目前看不到這個前景」。(//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