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亞微2007年3月20日華盛頓報導)被中國政府查封的“愛琴海”網站主編力虹(真名張建洪)日前被浙江當局判處6年有期徒刑,律師和家人表示要繼續上訴。
浙江寧波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原愛琴海網主編力虹6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年。官方的新華社報導說,力虹在海外網站發表了60多篇誹謗政府和中國社會制度的文章,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報導稱,由於力虹本人在被捕後表現出悔過之意,因此法庭給予他從寬判決。
*網站發表批評中國政府文章*
力虹現年49歲,獨立中文筆會會員。2005年,他和其他幾位人士一起創辦了自由派人文思想網站“愛琴海”。2006年3月,該網站被中共當局查封,他本人也在同年9月被捕,分析人士指出,愛琴海被關閉、力虹被捕與愛琴海網發表過一些激進的批評中國政府的文章有關。
力虹的妻子董敏認為當局對丈夫的重判不公正,並表示要繼續上訴。她說:“他只是一個文人,發表了一些批評政府的文章。我覺得,判他6年太不公正了。我到現在為止都接受不了,我們現在要上訴。我希望能得到國際社會的幫助,最好能營救他,使他早日得到自由。”
*林輝:與中國提倡的和諧精神不符*
原愛琴海站長林輝對當局重判力虹表示憤慨。他說,這和中國政府提倡的和諧精神不符。林輝說:“這個事件首先涉及言論自由;其次,力虹是一個知識份子,一位對國家有一定貢獻的作家,政府應該從更廣闊的角度看待這個問題;第三,現在都在提倡和諧社會,政府以言論上的不合對自己的作家科以重刑,這顯然和它提倡的精神是相違背的。”
原愛琴海網的網友陳啟棠也表示,當局的做法違背了它提出的依法治國的主張。他說:“我曾經和力虹一起在愛琴海為中國的言論自由吶喊過。我們覺得,當局重判力虹是無恥的,無法無天的,這個做法是對胡溫政府提倡的依法治國是一個響亮的耳光。”
*李建強:違反司法程序*
力虹的代理律師李建強指出,法庭的判刑違反了司法程序。他說,根據檢察院原來的起訴意見,力虹應該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說,當局也曾向力虹家屬表示,力虹的案件不是很嚴重,有可能會判2年到3年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緩刑。
李建強說:“檢察院的起訴權和法院的審判權在法律上是有區別的。檢察院沒有提出的起訴意見,法院不能拿過來直接適用,也就是說,法官不能既當檢察官,又當法官,他只能根據檢察官指控的事實來判刑。”
李建強透露,法官在判刑之前曾經告訴力虹要就此案請示上級,請示的過程中發生了兩件事。首先,美國國務院發表了人權報告,報告的中國部份提到力虹的案子,之後中國外交部也發表了針鋒相對的人權報告。李建強說,力虹被重判和上級對法庭的干預有關。他說,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上級的指示,法官若要實施重判,他會依法讓檢察官把案子撤回,然後加上“罪行重大”的罪名,就可以判處被告5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建強說:“根據法律規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罪行重大的可以判處5年以上徒刑。檢察官沒有說力虹罪行重大,但是法官說他罪行重大,因為他手裡有尚方寶劍,是上級讓他這麼判的。所以,他就不管檢察院的指控權,也不管律師的辯護權,自己做出了判決。”
*記者無國界表示譴責*
設在巴黎的記者保護組織記者無國界在力虹被判刑後發表聲明表示譴責。該組織因特網自由部門的負責人之一勞林.馬丁(Laureen Martin)擔心會有更多的網絡異議人士被重判。她說:“這是中國司法制度被政治當局控制的一個例證。網絡異議人士因為堅持言論自由而付出沉重的代價,他們被判刑入獄是非常可悲的事。我們擔心,力虹被判刑後,另外兩名網絡異議人士-陳樹慶和郭飛雄也可能會遭到同樣的命運。”
浙江異議人士陳樹慶2006年9月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與此同時,廣東維權人士郭飛雄也被當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逮捕。他們目前都在等待宣判。中國政府加緊了對媒體和因特網的控制。最近幾個月,又有一些異議人士因為在網上發表政治內容的文章而受到當局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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