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3月2日報導)一名香港女子因與兩名內地男子「假結婚」,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案情透露,三十八歲的香港女子何美寶,分別於去年十月及十一月與兩名內地居民「假結婚」,並於每次「假結婚」後收取港幣一萬二千元作報酬。何承認兩項串謀欺詐及四項協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
何的假配偶,分別為三十八歲的陳革雄及三十九歲的鄒忠寧,他們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及兩項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的控罪,他們均承認控罪,陳被判入獄十八個月,而鄒則被判監十五個月。
於本年一月四日,陳出示一本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入境手續,內附有一個訪港九十天的簽注。陳向入境處管制人員聲稱打算來港探望其妻子何,但由於他的訪港目的有可疑,入境處人員遂將他扣留作深入調查。
陳承認接受一名中間人的建議,以人民幣三萬元安排他與一名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尋找工作。陳與其假配偶何於去年十月在內地結婚。在「假結婚」後,陳曾來港,每次皆向入境管制人員聲稱探望其妻子何。
入境處紀錄顯示何與另一名內地男子鄒於去年十一月結婚。鄒後來承認他付出人民幣二萬七千元的代價,於去年十一月與何「假結婚」,他希望憑藉假的婚姻關係申請九十天的探親簽注來港尋找工作。鄒於「假結婚」後曾來港,每次皆向入境處管制人員聲稱來港探望其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