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中國泛藍聯盟湖南成員謝福林座落在長沙市瀏正街的祖厝,1964年被公安局錯收後遭房產局分割,並強行在該土地上蓋公廁,長沙市芙蓉區法院對該房產所有權官司一拖再拖,原訂3月14日宣判,適逢兩會期間而延遲宣判,為的是怕謝福林拿到判決書後進京上訪。
在共產黨的天下幾十年講理沒結果
為要回被政府佔用的私房,謝福林自1983年開始了至今長達23年的上訪。2006年5月10日,中共長沙房管局打算在其佔用多年的原址上蓋公廁,謝家人拒絕,謝福林三兄弟遭到暴力毆打。當局以「阻工」為名到法院起訴謝家兄弟。
城管公安對謝家三兄弟進行暴力毆打,公安並出面強迫他們簽字,同意蓋廁所,否則就開立拘留證,將其三人拘留45天。謝福林就房屋產權多次提起訴訟,法院在政法委授意下不予受理。
1979年,落實政策時東區(現為芙蓉區)公安分局將房屋定性為錯收,並函請長沙市房地管理局退還房產。1980年,房屋退還後,謝福林發現前面門面已經變成房地管理局所有,只歸還後面的住房。產權為何變更?理由何在?房地管理局不予答覆。
房產糾紛未解決,房地管理局便決定在該土地蓋廁所,謝福林說,「這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啊!政府不作為,如果此事得不到解決我就只有走上天安門抗議長沙市房地管理局這種無恥的強盜行徑,沒有個公正的結果我也將只有寫血書在天安門抗議和表達我的訴求!」
政府佔用祖屋建公廁
謝福林家住長沙市芙蓉區瀏正街112號(現136號)。是其祖父謝倫光於1956年購置的房屋,其祖父於1960年去世後由謝福林的父親謝淑泉繼承。1964 年,由於謝福林的父親販賣布疋、銀元等,被政府安了個「投機倒把」的罪名,逼得謝福林的父親不得不先後以現金、銀元、衣物、傢俱、房屋等繳交作為罰款,被罰的幾乎傾家蕩產。
當時的長沙市東區公安局(現芙蓉區公安分局)將房屋作罰款收繳,由房地管理局接管。致使自家275平米的祖屋被當地政府長期佔用二分之一面積。
祖產就這樣被政府佔有,當時臨街的130平米大前庭(前院)成了街道辦事處的街道工廠。謝福林與家族成員,二十多年來一直為部分房產業權被侵佔的問題,與當局交涉,但一直不獲受理。
2006年5月中,當局更在強霸得來的土地上建廁所,謝福林等三兄弟提出反對,過程中被公安打致重傷。謝福林說:「房管局強行施工當天,我三兄弟強烈反對,他們就強行把我拖上車,在車裡幾個人一起打,然後又把我從車上仍下來。」
法院庭長叫律師滾出去
謝福林委托律師尹吉兮就市房產局擅自變動業權的違法行為進行追討,並提出了反訴,但是不被受理,後又另行起訴,又遭法院踢皮球。
長沙市芙蓉區法院行政庭庭長何正良進行庭外調查時,發現證據對長沙市房產局和芙蓉區城管局不利的情況下,不讓律師參與調查過程,當時律師提出抗議,何正良拍桌子對律師說:「 你給我滾出去,如果你不滾出去我就叫法警將你押出去。」並且多次叫律師滾出去。
尹吉兮表示,目前中國司法制度不獨立很多案件受到政府部門的左右,使案件判決沒有公正性,作為律師希望能促進中國法制的健全和公正並作出不懈努力。
謝福林房產被侵佔案長沙市芙蓉區法院原訂3月14日要進行宣判,正逢兩會召開期間而被迫延期,謝福林表示,當局是怕他拿到判決書後到北京上訪,而做出的決定。
由於中共政權體制的不健全,謝福林表示:「下面某些政府部門為非作歹、欺壓百姓、強取豪奪、激化矛盾,人民權益得不到保障,如此政府部門如何能構建和諧社會?」
也因此,中國老百姓對共產黨已不再存有幻想,所以很多人上訪,傾家蕩產也要上訪,只為討回一個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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