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6日訊】
問: 稅表中的總收入、淨收入、應納稅收入分別說明什麼?
答: 在聯邦稅表的數字欄開始前,有這樣一句話:「作為加拿大居民,您必須報告來自加拿大境內外所有途徑的收入。」從歷年的報稅中,人們發現,納稅不是針對所有的收入納稅,而是針對應納稅收入納稅。
(1)總收入(Total Income):根據聯邦稅表,納稅人需在總收入中申報的收入項目包括:工作收入、佣金收入、其他就業收入、老年人社會保障金、養老金福利、殘障人士福利、兒童入托福利(UCCB)、失業金、應稅紅利、利息及其它投資收益、合夥生意淨收入、租金收入、應稅資本所得、應稅撫養費收入、RRSP收入、其它收入、自僱收入、工人補償性福利、社會福利等。
如果因某種原因未有稅單來證明這些收入,最好附上聲明書簡述原因,以防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另外,如果所得收入以外幣計算,則需按照政府公佈的兌換率換算成加幣。
(2)淨收入(Net Income):從總收入過渡到淨收入的過程,是從總收入中扣除不納稅項目的過程。
稅表中常見的扣除項目有:a.生意投資損失:做生意虧損、專業服務損失、租金損失等,皆屬「生意投資損失」。b.就業支出(Employment Expenses):要扣減就業支出,僱員需繳交有公司簽署的T777職業費用報表(Statement of Employment Expenses),列明何種費用需僱員自自理,才可申報有關扣減。c.註冊儲蓄退休金(RRSP):根據可免稅額度購入的RRSP可在當年全部使用於扣減收入。d.醫療費用:在2006年12月底或此前支付的全家人的醫療開支,都可申報。常見的醫藥開支包括配方藥物、配方眼睛、牙醫費用、假牙、輪椅、特別看護費用、療養院住宿費及私人醫藥保險費等等;國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也可申報。e.學費及學費的轉移申報:申報者必須有合法的學費收據,而且所申報學費必須超過100元;子女當年未用完的學費及教育扣減額,可轉讓給父母、祖父母。. 補習班學費、音樂課學費,皆不能申報。f.看顧小孩費用(Chile Care Expense):所申報費用要付給他人或十八歲以上的親屬,才可獲扣減;須提供列有社會保障號碼或託兒所註冊號碼的收據。g.看護費用(Caregiver):若您為十八歲以上的子女,或父母兄弟姐妹、叔嬸、祖父母、甥子女等精神上或身體上有疾病(Infirmity)人士提供住宿、撫養,便可申報高達3933元的扣減額。若為父母或祖父母,則只要超過六十五歲,就可算作接受撫養方。h.傷殘扣減金額:傷殘(Disability)扣減金額為6741元,當事人未用完的話,可轉讓給配偶、小孩、父母或是祖父母。i.搬家費用:為新工作、新事業或讀大學搬遷(只限加拿大境內),距離四十公里以上,則搬遷到新地點所產生的費用,可在當年或次年的新收入額度內扣減。j.慈善捐款:在2006年申報的慈善捐款,必須是在年底前支付的。捐款給國內登記認可的慈善團體才可申報,國外捐款則有嚴格限制。k.政治捐款。
(3)應納稅收入(Taxable Income):在淨收入的基礎上減去一些特殊的扣稅項目,如加拿大軍人和警察免稅額、僱員安家貸款免稅額、其它年度的合夥損失、其它年度的非資本損失、其它年度的淨資本損失等,便得出應納稅收入。(待續)
下期答問重點:收入的分級與累進稅率--所得稅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編者註:該問答在大紀元網站同步刊出,內容一致,感興趣的讀者可到www.dajiyuan.com上查閱自2004年的歷年報稅問答。您如果有個人或生意上的稅務問題,歡迎送到《大紀元時報》蒙特利爾辦公室或德坪財務,或電子郵件傳給dci@bellne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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