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國:左派猛攻物權法「和諧社會」被破局

張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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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物權法》是今年兩會內外的爭論焦點。該法草案自出台開始,就伴隨著中共黨內政治派別和思想意識形態的激烈的交鋒,到今年兩會,各方的較量白熱化,尤其是左派擺出了「最後決戰」的架勢,陣容之強、動作幅度之大,讓人大開眼界。左派指責該法案在平等保護「富人洋房與乞丐要飯棍」,「是黨票變股票的旋轉門」,旨在讓特權階層侵吞國有資產合法化。從表面看,這些說法言之成理,持之有據。

這些年來,中共整個體制從上到下的腐敗潰爛,貧富懸殊導致社會分化和衝突,現政權的合法性危機越來越嚴重,左派感到:文革以後他們還從來沒有過這樣廣泛的社會基礎。加上胡錦濤上台以來,在意識形態上向左轉,提出「向朝鮮、古巴學習」,這讓左派感到胡錦濤與他們是心心相印的。原計劃去年兩會要審議通過的《物權法》臨時遭擱置,無疑是給左派的一劑強心針,自從毛澤東去世後,他們從來也沒有感到自己的腰杆像今天這麼粗過。

然而,儘管左派如此高調的把自己打扮成社會弱勢群體的代表,但是人們始終警惕著他們所包藏的禍心,尤其是其不惜以發動經濟文革,復辟毛澤東時代國有經濟體制的主張,明顯與時代潮流和社會現實嚴重脫節,即便胡錦濤垂青於他們,面對被左派批得「臭不可聞」的「西山會議」,也不得不表態要繼續改革。胡的兩手策略是,一邊把左派的文章批轉給軍方領導人,指斥改革派官員是「特洛伊木馬」;另一邊又讓老左檢討隨便點名。

相對於左派的高調,右派們的意見就相對沉寂了許多。在他們看來,這個《物權法》草案本身就先天不足,把國有和私有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財產放在一起保護,實際就是一種妥協的變異。面對社會的迅速發展,該法案談不上超前,充其量只是對現實的肯定。早在二○○四年三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增加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內容,私有財產權已經上升為憲法權利。相比較,如今的《物權法》草案已經相當滯後了。

人們注意到,關於該法草案的爭議,形式上的突破已經比具體條文的分歧更有價值。左派的舉動超越了中共的「底線」,本質上就是中國發展道路姓社姓資的論爭,一直被中共超級強人鄧小平壓著的這個問題,現在終於被左派公開化了,證明爭論已經壓不住了,中南海政治權威已經衰落,可以預見社會的輿論空間將隨之有新的拓展。同時,左派之所以跳得如此之高,其真正的用意是急於擺脫體制內非主流的政治地位。所以,從這個角度看,這次左派聲勢浩大猛攻《物權法》草案,而當權者志在必得—全力排斥干擾確保通過,實際反映出中共黨內主流派與非主流派的一場激烈爭鬥。難怪自由派如此逍遙。

其實,該法草案立法過程所暴露的問題,遠比實際結果更有意義。爭議帶來的分歧已經導致一場政治「危機」,甚至可能造成中共公開分裂。胡溫的「和諧社會」如今被左派破局,乃是胡錦濤左傾機會主義路線自食其果。如今的問題,首先要胡本人趕緊調整立場,站到歷史正確的一邊;其次,中國對私有財產的侵犯,主要來自一黨專制,如果再不實行還政於民的政治改革,乞靈於毛澤東原教旨主義,無疑於玩火自焚,加速毀滅;如果沒有政治改革的配合,即便有了《物權法》,也難以彰顯其功效,甚至適得其反,被左派不幸言中。

概而言之,物權是人權的基礎,沒有物權就不會有真正的人權,私有財產如果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權就變成了空中樓閣。《物權法》的出台,應該是改善人權的新起點,但這一切需要政治改革配套才能實現。中國需要政治改革,《物權法》出台和實施的過程,就應該是一個政治改革的過程。

轉自《動向》2007年3月號(//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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