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日訊】據《大紀元》2月24日訊:最近,丹麥第二大城市奧爾胡斯市正在考慮與中國黑龍江省會哈爾濱終止友好關係。此項議題的起因是奧爾胡斯市發現哈爾濱的人權迫害犯罪記錄極差,是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最嚴重地區。此事在丹麥引起了極大反響,兩城關係的前景成為當地民眾的熱點話題。
奧爾胡斯市政府成員們對友好城市哈爾濱出現酷刑的指控感到震驚,在政府應採取怎麼樣的反應上,有不同的觀點。一些政治家認為,無論在任何程度上指控如果是確實的話,奧爾胡斯必須馬上斷絕與哈爾濱的關係。而另一種主張是,首先對中共當局施加正確的影響。
在我看來,奧爾胡斯市政府成員們的兩種反應都是可取的,值得稱讚的。
首先,他們不是盲目相信,而是以調查、確認作為大前提,這是一種尊重事實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在“法輪功”問題上我沒有對其本身作過任何評價,沒有評價的原因並非因為它在中國是禁區,而是因為我對法輪功沒有辦法作深入的瞭解。我沒有讀過法輪功書,更沒有練過,和法輪功學員也沒有過直接接觸。從間接的管道所瞭解的法輪功則是截然相反的兩種面目,孰真孰假無從判斷,故對法輪功本身在我直接瞭解真相之前不作任何評價。如果要我給個態度,那麼就是,如果法輪功真如中國政府所言是一個禍國殃民的邪教,那麼我堅決支持政府取消這個組織,但堅決反對對其學員採用非人道的肉刑甚至消滅其肉體的殘暴方法。如果法輪真如法輪功自己所宣傳的那樣,只是一種強身健體的氣功,或者是一種對國家的安定、對公民的身心健康無害的宗教組織,那麼我認為,修練氣功、宗教信仰皆是中國公民的一項權利,任何人、任何組織無權干涉。就目前來說,我對截然相反的兩種說法皆不輕信,但我對那種把法輪功列為禁區的做法是堅決反對的,因為我崇尚科學無禁區,我崇尚“自由思考,天賦權利;探索真理,天經地義”。
記得幾年前,我在一個網吧看到了一篇介紹法輪罪惡的文章,於是我在評論處寫了幾句分析法輪功產生的原因的話。當時網吧管理員發現了,一個粗暴地命令我把打上的字刪掉,惹得我也發了火。另一個向我解釋說,這方面的事上邊管得特別嚴,希望我不要砸他們的飯碗。常言說,事不辨不清,理不說不明。那種只允許一種聲音的專制作法,是正義之敵、科學之敵、真理之敵。無論何時,我都對這種反對討論的做法表示反對。因此我對奧爾胡斯市這種求真的態度表示讚賞。這是向中國人民、中國政府負責的態度。如果一個政府或其官員,不以事實為根據,只以自己的動機為宗旨,捕風捉影、聽風作雨,就象商業影片炒作一樣,那麼它就迷失了追求正義之目標。這樣的政府,這樣的官員不是中國人民的真正朋友。他們只可能是居心叵測者,不值得中國人民的信任。
其次,奧爾胡斯市政府成員們建立在假若確認“哈爾濱的人權迫害犯罪記錄極差,是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最嚴重地區”為事實基礎上將採取的兩種反應,我認為都是值得稱道的。第一種之“馬上斷絕與哈爾濱的關係”,顯示了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果斷態度與作風。第二種之“首先對中共當局施加正確的影響”顯示了真正的為友之道。我尤其贊成第二種態度。孔子云:“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也;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真正的朋友,既不是無原則地隨聲附和,也不是輕言放棄,而是從關心朋友作為出發點,對其錯誤提出批評,甚至大喝一聲:“你錯了!”讓其懸崖勒馬。如果當這個朋友徹底泯滅了人性,那時,你不僅要和他絕交,更要讓他接受正義的審判。何況,兩個城市之間的友誼,既是官方的,也是民間的,因此奧爾胡斯市應抱著對中國人民友好、負責的態度,和國際社會上的人道主義組織一道來查明真相,然後採取相應的負責任的正義態度和措施。
奧爾胡斯市是一個富有正義感傳統的城市,據2月9日《日德蘭郵報》發表的由約那斯.維德和馬丁.約翰森(JonasHvid,MartinJohansen)署名的題目為《不穩定的友好城市關係》一文所言,早在1989年天安門發生了屠殺學生事件後,奧爾胡斯就停止了她與哈爾濱的友好城市關係。直到1993~1994年,在丹麥外交部的提議下,兩市間的關係才恢復正常。今天,當奧爾胡斯市又一次聽到友好城市哈爾濱受到“人權迫害犯罪記錄極差,是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最嚴重地區”的指控時,他們又做出了正確的抉擇。他們和許多中國人民的真正朋友一樣,為國際社會作出了表率。他們不象某些國家、某些組織、某些企業那樣,在道義與利益面前,為了利益,置正義與真理於不顧,做出了可恥的選擇。因此,在這裏,我想對國際社會發出真誠的籲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當你面對邪惡的時候,請你做正確的抉擇!
轉自《民主論壇》
附﹕
丹麥第二大城慾終止與哈爾濱友好關係
//www.tvsmo.com/b5/7/2/24/n1628955.htm
楊光上書:不能与魔鬼稱兄道弟
//www.tvsmo.com/b5/7/2/24/n16289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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